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专家释疑:快餐外卖店等场所提供的塑料袋须收费

2008年06月03日 09:57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对于消费者和餐饮商家在塑料袋收费方面的疑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快餐外卖店等场所提供的塑料袋应在收费范围内。

  董金狮介绍,“限塑令”明确规定了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指的是“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购物袋。在饭店将剩余饭菜打包带走用的塑料袋不在规定范围之内,但快餐店或者主营盒饭外卖的商户,则不能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因为这些商家属于“零售场所”,且其使用的塑料袋主要是提携功能。(记者 吴文治)

编辑:马金龙】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