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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近五成垃圾短信涉及诈骗

2008年07月03日 17:1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短信诈骗今年重又抬头 全部团伙作案 涉及绝大多数省市

  达不到3000元的定罪标准 嫌疑人很难被起诉

  北京警方近日发布,今年以来,利用手机短信和网络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突出,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与海淀分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相继在吉林、广东、福建、湖南四省打掉7个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1人,收缴作案工具600余件,涉案金额达到数百万元。目前已核实受骗事主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多个省市。

  近八成接过诈骗短信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都出现了短信诈骗犯罪形式,而且呈现出明显的团伙作案、团伙间互相勾结、跨区域作案等现象。有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垃圾短信总体规模达到3538亿条,同比增长了92.7%,创7年来最大增幅。去年,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人每周收到垃圾短信12.44条,平均每天近2条;而在每10条垃圾短信中,有近5条是违法欺诈类的。

  记者看到,在新浪网站进行的“手机短信诈骗”专题调查中,表示自己曾经收到过诈骗短信的网友高达76.25%,而在收到此类短信的网友只有9.7%的人选择报警。值得注意的是,有1.04%的网友选择“相信”,还有5.21%的网友第一反应是“谁盗用了我的卡了,赶紧按短信的提示打电话查”,这种反应就给诈骗嫌疑人提供了实施犯罪的“土壤”,这也是短信诈骗为什么屡打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取证难度相当大

  诈骗短信屡禁不绝的另外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打击难度相当大。海淀法院刑庭庭长游涛告诉记者,这些年来法院受理的短信诈骗案件非常少,海淀刑庭甚至都没有受理过一起由检察院起诉过来的类似案件。游涛说:“原因我想主要就在于调查举证的难度非常大。因为犯罪行为实施人和受害人之间不需要见面,犯罪所得基本也都是通过账户来转款,针对这种犯罪形式,警方找到账号、群发短信的服务器是相对容易的,但是由于手机号、账号都是通过多层转办,警方找准嫌疑人的难度相当大,收集证据也非常困难,打击这类犯罪的成本肯定很高。”

  收集证据困难自然给检察机关起诉造成了障碍。对于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刑法条文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是由各省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规定。“北京各级法院执行的标准是3000元以上,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也都在3000元左右”,游涛介绍。也就是说,如果查到的犯罪所得证据没有达到3000元的定罪标准,嫌疑人是很难被起诉的,这也是近年来警方破获诈骗短信案件后,往往通过媒体发布涉案诈骗账号,希望受害人与警方联系的重要原因。

  律师提议增加新司法解释

  法官建议立法上有所突破

  北京一名律师上个月在接受某中央媒体采访时表示:“手机短信诈骗在定罪量刑时,仍沿用了传统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这不能体现网络和手机诈骗等新型诈骗的特点,对新诈骗方式急需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出台。”

  海淀法院刑庭庭长游涛认为:“从犯罪手段和犯罪最终表现形式上看,短信诈骗都没有超出刑法规定的诈骗犯罪范畴,按照传统方式进行定罪量刑完全可以,它属于财产性犯罪,现在是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当然,这种犯罪形式危害性大、社会影响面广、未遂对象也多,为了更好地打击,扩大司法解释和立法规定也是可以考虑的,主要就是在‘构成犯罪’的立法规定上有所突破,看是否能在构成犯罪的要件中加入‘危害严重’。”

  针对很多人呼吁的打击提供短信群发器运营商问题上,游涛也同时强调,这是一个社会容忍度问题,不能赋予运营商监督发短信人的权利。游涛说,提供群发器不代表进行了共同犯罪,而且大网络公司、通信公司其实也没有监督发短信人每条短信是否合法的义务,我们也不应该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利,因为如果赋予某个公司或组织筛选短信的权利,这必然会影响通信自由,而后者是公民基本权利自由。当然,使用言语辱骂、黄色暴力等内容的短信可以被截留,但是我们定的截留级别是不能太高的,对短信的发送可以在监管和监控方面进行规范,但不能干预。

  《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在报批

  正是因为打击短信诈骗不能仅依靠警方,相关的各个部门也正在积极努力试图解决这个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在报批,该规定中不仅明确禁止发送违法内容和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行为,还对短信息服务和管理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于6月11日发出《关于开展垃圾短信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依法严厉查处一批群发垃圾短信息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关闭一批擅自滥发垃圾短信息的短信息发送端口,停止一批发送违法有害短信息内容的手机通信服务,清理一批违法短信息群发设备,规范短信息广告服务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人员表示,中国联通已在四川、上海等地向其手机用户推出了“短信宝”增值服务,赋予用户自行设置“黑名单”或“白名单”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垃圾信息的发送,今年将在全国推广。 (记者 周明杰)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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