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允许个人成立放贷机构 准许"只贷不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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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将允许个人成立放贷机构 准许"只贷不存"
2009年02月23日 07:5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周五(20日),央行表示,正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将允许个人和企业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据悉,此举将有助于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有望得到重大突破,企业和个人都可成为“只贷不存”的放贷人。

  截至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已超过48万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央行表示,推出《放贷人条例》,有助于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说:“放贷人条例一旦推出,会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有助于只贷不存专业贷款机构的发展,这些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 (高晨)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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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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