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08消费维权案例 爆史上最大运输假烟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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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公布08消费维权案例 爆史上最大运输假烟案
2009年03月14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3月14日电 (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彭坤)日前,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公布了2008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案例涉及医疗、房产、汽车、保健品、奢侈品、教育服务等方面。其中,在浙江省查获的运输假烟案,因涉案假烟价值金额逾亿元,成为迄今为止浙江省最大的运输假烟案。

  2006年下半年,以王海文和姜锋为首的12人,在包运销售假烟的高额利润诱惑下,再三铤而走险,纵跨河北、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北京等9省市,建立起一条千里假烟运输线。由于专业的分工、精细的组织,并且采取单线联系,即使被查获,也很难被货车主供出,

  据了解,从2006年8月开始,以王海文和姜峰为首的12人,在包运销售假烟的高额利润诱惑下,铤而走险,利用龙泉地处浙闽赣山区的地理条件,把假烟从福建运往龙泉,然后从龙泉上高速发往全国各地,建立起一条纵跨河北、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北京等9省市的千里假烟运输线。

  据悉,至2007年9月,王海文、姜锋等人从福建省漳州市境内往河北省、北京市等地运输假冒卷烟制品,在运输途中被公安部门或烟草部门查获共十三车次。共当场查获假冒硬中华、黄金叶、蝴蝶泉、红塔山等上百个卷烟品种。经过相关质量监督检测鉴定,这些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因涉及假烟金额逾亿元,该案由此成为迄今为止浙江省最大的运输假烟案。

  屡次查获贩运整车假烟事件引起了龙泉烟草部门和警方的高度重视,2007年9月23日下午,龙泉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迅速与龙泉市公安局联系进行布控。当天下午,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运输途中的姜锋等人在龙泉市八都镇被拦截抓获。

  重大复杂的案情引起了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浙江省公安、烟草部门的高度关注。2008年4月23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将此案列为部级督办案件,并指定龙泉市公安局侦办。王海文于2008年7月21日被龙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被逮捕;此后其他运销假烟的成员相继在浙江龙泉落网。

  最终,龙泉市法院审理认定,姜锋、王海文等12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王海文有期徒刑14年,姜锋有期徒刑13年,并分别处罚金130万元和100万元,其余10人也分别被判处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据悉,其他九大消费维权案例分别是:首个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案;温州“涌金花园”群体投诉案;锦湖轮胎“鼓包门”案;LV箱包案;“眼护士”近视治疗仪诈骗案;赐富公司冬虫夏草不正当竞争案;北大青鸟APTECH授权培训机构;假冒奥运产品案;“轿车合格证质押贷款”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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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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