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王电纸书产品预装古籍作品涉嫌侵犯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著作权一案,前天在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庭审理,引起业界强烈关注。昨天,汉王科技向媒体公布了案件进程及相关细节。
据汉王科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是去年10月底汉王科技公布上市计划后发生的案件。汉王科技收到法院传票后,立即对涉案作品的版权来源进行核查。经查,汉王电纸书(国学版)产品中没有预装原告的点校史籍,原告提出争议的作品是电纸书(国学版)中预装的国学公司出版发行的《国学备要》,《国学备要》中收录了280种国学作品,其中包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根据协议约定,国学公司将其自行整理、制作并享有著作权的国学电子出版物《国学备要》授权汉王科技预装到电纸书产品中。同时,汉王科技根据协议约定,按照每套作品50元的价格,向国学公司支付了总共40万元版权使用费。
汉王科技代理律师称,国学公司整理、校勘的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早在2005年就在《国学宝典》中出版发行,对此,中华书局非常清楚,但中华书局从未向国学公司提出过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侵权的问题,而且本案审理时,中华书局不仅不将国学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而且极力反对法院追加国学公司为诉讼第三人,其做法实在令人疑惑。
汉王科技表示,此前在推出国学版电纸书时,就希望能够和国内优秀的出版机构合作,将数字版的国学典籍收入其中。但作为国内古籍出版权威机构的中华书局彼时并没有数字版古籍内容。因此,汉王科技只好转而与一直从事古籍数字化整理的国学公司开展合作。
尽管这样,汉王科技依旧希望能与中华书局达成和解。 (记者路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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