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强奸女演员案”谜团待解:女方曾忏悔(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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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强奸女演员案”谜团待解:女方曾忏悔(2)

2010年07月23日 16:14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刘慧芳写给省高院要求为裴树唐作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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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借刀杀人”还是另有玄机

  从“强奸案”的发生,到最终被判入狱直至后来的不断申诉,裴树唐说他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自己是强奸犯。

  裴树唐说:“在监狱服刑期间,我始终拒不认罪,但我能遵守纪律,曾数十次受到监狱的表扬和物质嘉奖,7年的监狱生活中,我6次拒绝监狱要给我立功和减刑的决定,我想,我本来就是无罪之人,接受立功和减刑就意味着我已经自己承认有罪。”为了甩掉“强奸犯”的帽子,裴树唐在监狱服刑期间,并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狱中他依然坚持学习,并最终完成了法律专业的学习,顺利取得了法律学的毕业证。然而,裴树唐依然在考虑,刘慧芳当初为什么会无中生有来控告呢,谁是导演“强奸案”来陷害自己的幕后推手?

  有一位老人,一直为裴树唐的案件进行代理,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长时间的跟踪与调查取证。这位老人就是裴树唐的辩护律师、原武威市法律顾问处律师、现年84岁高龄的尹平老人。从该案发生开始,在长达24年的时间里,尹平律师一直关注着此案。

  尹平在调查后,在该案的法律意见书中,就时任裴树唐领导的汤某、俞某对该案的格外“热情”表示了怀疑。尹平在自己的法律意见书中说:“裴树唐与刘慧芳的未婚夫曹某发生不愉快后,时任馆长汤某知道了此事,汤就在刘慧芳报案的第二天,以文化馆的名义给公安机关写了一份对裴的揭发材料。同年8月28日,时任正副馆长及文艺组长联名给公安局送了一份‘经文化馆领导班子研究,坚决支持曹某、刘慧芳的行动,陪同他们上诉控告’的证明材料。刘慧芳的未婚夫曹某在报案材料中称,刘慧芳是经过文化馆领导几天的开导说服,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后,才毅然拿出勇气来控告的。”尹平认为,“文化馆长汤某等人,非常热衷于此案,这种现象蹊跷反常,推理判断很可能是有人利用、操纵刘慧芳制造假案陷害无辜。”

  在律师对刘慧芳的询问笔录中,刘慧芳称:“原武威市文化馆馆长汤某对裴树唐成见极深,恨之入骨,因而乘机利用,向我们承诺,许愿保证本案结束后一定将我和未婚夫曹某双双调入文化馆工作,以此作为条件和诱饵,指示我俩诬告裴树唐,在汤某等人百般纠缠和自身幼稚无知及私欲膨胀下,加之不懂法律,无奈,顺其摆布并按汤某等人事先撰写好的控告材料照抄后,在汤的带领下,去公安局控告并递交了材料。”

  裴树唐告诉记者:“是馆长借刀杀人,一手导演和制造的强奸假案。”“难道说女子遭遇强奸与否还得不在场的他人来证明吗?”尹平认为,已经执行完7年有期徒刑的“强奸犯”裴树唐一案证据存在以下问题:“被害人”(刘慧芳)陈述内容不符合情理,且矛盾百出;做为间接证据,不在场的第三者的证言不能说明案情的真实情况;为了确定“被害人”刘慧芳的伤害情况,虽然进行了人身检查,但结果非强奸而致;被害人被“凌辱”的当时,不立即报案,与随后赶来的未婚夫将裴树唐扭送公安机关,为何在案发9天之后才报案;裴树唐供述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否认自己有罪,提出这是一起第三者插手,利用刘慧芳陷害自己的案件。

  选择离婚为妻儿避“祸”好端端的家,平静的生活,被一起“强奸案”彻底改变了。提及往事,裴树唐难抑心中的悲痛,眼角流下两行清泪。裴树唐说自己曾经也有幸福的家庭,有着相互疼爱的妻子儿女,但“强奸犯”的帽子改变了他的命运,也改变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轨迹。“那时候,孩子们正在上学,我成为‘强奸犯’的消息已经成为武威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成了武威的爆炸性新闻,孩子的同学们也知道了这件事,同学们起先还背着我的孩子在背后偷偷议论,窃窃私语,后来就追着我的孩子大声地喊‘强奸犯’、‘强奸犯’。受到委屈的孩子哭着跑回家中,不敢再去上学。”

  同样的打击,裴树唐的夫人也没有幸免。裴树唐说:“我给妻子戴了‘绿帽子’,妻子无颜出门见人,她开始躲着自己昔日的好友,忍受着别人的指指点点。”他们都在埋怨自己的亲人犯下见不得人的罪行,经过痛苦的煎熬,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为了妻子的幸福,裴树唐最终做出决定,与自己的妻子离了婚,把孩子交给了妻子。“雪里埋不住死人,我相信这件事还是有人来管的。为了讨清白之骨,给儿孙和社会一个交代,20多年来,我变卖了可以变卖的所有家产,替人打工拉车,给餐馆洗碗,饱尝了妻离子散和颠沛流离的辛酸,四处借贷筹集费用,不断向上申诉。但是,我多次的申诉和层层批转的材料最终泥牛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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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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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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