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低俗与禁烟的共同纠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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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低俗与禁烟的共同纠结

2010年08月05日 10:2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8月3日中新网报道,低俗化已被视为文化体制改革新课题,“启动民族优秀文化”的努力已在行动,北京将举行2010国家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这是近十年来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集中展示,以发挥国家艺术院团的“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作用”。

  今年以来,有关低俗的话题一直绵延不散,从春晚植入广告开始,到凤姐、《非诚勿扰》、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广告语,再到小沈阳被评为中国最低俗的人,印象中,没有哪一年有这么多的“低俗”新闻。

  自国门打开以来,我们一直被低俗问题所困扰,低俗之所以成为纠结,因为弹性较大,没有一个恒定标准,当年的喇叭裤、交谊舞,流行音乐都被指为低俗。时代在变,低俗的标准在变,但总有一些东西被指低俗,引起争议。

  按百度词条的解释,低俗主要是指低级趣味、庸俗,使人萎靡、颓废的内容。国家七部委整治网上低俗内容共涉及13个方面,与性有关的达12条,广电总局整治相亲节目,除了严禁炒作拜金外,就明确规定“不得讨论低俗涉性内容”。

  相对坐怀不乱的高雅情趣,对低俗的定义,个人并不反对。不过,食色性也,低俗这玩意自古就有,差不多是人的本能。在我看来,低俗或是人们自我减压的一种方式,也就图个乐儿,扯不上沉重的价值观、道德感。

  有需求就有迎合,低俗作为某些群体的个人爱好或趣味,很难被消灭。低俗可以有,反低俗也可以有,二者并不矛盾。低俗与吸烟一样,政府不可能彻底查禁,禁得了台面上的禁不了地下的。所能做的就是跟禁烟一样,在公共空间内以法律或行政手段予以限制,这是保护另一部分人权利的公益行动。因此,低俗跟吸烟一样,不必将之污名化,但不能影响他人。电视台、剧院等媒介,显然不适合在公共空间宣扬低俗。

  但反低俗估计跟禁烟差不多,要形成社会共识,形成公民的自觉行为,才能收到一定效果,这将是个长期过程,有赖于民众需求层次的提升,也会有利益方的阻力。而且,我们可以降低香烟焦油的含量,目前看来尚难完全禁掉香烟。理性认识这点,便于我们对低俗以及反低俗有一个清醒的态度,不致因迷茫而盲动,或在运动式“执法”后因效果不彰而失望。

  余人月(湖北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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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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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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