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俗”媒体自律拒帮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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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俗”媒体自律拒帮凶

2010年09月15日 08:3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俗’不可怕,可怕的是‘俗’占领一切平台。”说起反“三俗”,王蒙先生的这句话切中要害。

  曾几何时,在对点击量、收视率、发行量、销量、票房的追求之下,“俗”正通过一切平台传播,报纸、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图书、剧场,等等。正应了有路就有某某车的那句广告,有平台就有俗传播,行不了大路,就走小道。而这背后,大都存在对“孔方兄”的贪求。正是在“孔方兄”面前,在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一些传播平台偏向商业利益,放弃了品位与责任,突破道德底线。

  正如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就文化体制改革回答记者提问时所讲,在改革的发展实践中,总体情况是好的,主流是健康的,但确实有个别企业,包括媒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出现了庸俗、低俗、媚俗的现象。其原因,我们感觉:一是为经济利益的驱动,二是法制不够健全,三是管理不够到位,四是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影响。

  这几条原因,拿来分析各种“俗”之成因,都能用上个一二三。当然,平台的不同,其原因也因平台的技术特征、渠道特征、内容特征等而显独特,其俗也会有其鲜明的特点。比如互联网上,特别是以网民自主发帖为特征的网络社区中,如论坛/BBS、博客、微博客、QQ群,其大量低俗内容,表现为宣扬暴力、淫秽、恶意侵犯他人隐私等。有分析认为,这些事件中,信息上传者没有责任的承担,所以造成了行为的随意性。

  “三俗”之害,表现“不俗”。其对现实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推动了民间社会审美情趣的低俗化,社会道德水准的滑坡。为害更甚者,纵容了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社会体制的嘲讽、质疑、蓄意攻击。小“俗”变大害,媒体平台有意无意地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在“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有的网站被关闭,有的栏目被取消,有的属“原创”,有的是转发。从中不难看出,“有意无意”尽在其中矣。“有意”要罚,“无意”也绝不是免责的挡箭牌。

  平台就是渠道,没有渠道,信息不畅;守住了渠道,一定程度上也就守住了信息。这个意义上,守住就是责任。当“我的地盘我作主”成为个性选择时,“你的地盘你负责”当是这枚硬币的另一面,两面缺一不可,缺了哪一面都是假币。所以,“谁主管,谁负责”这一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理念,在这里大有用武之地。而综治“一票否决”机制同样是可借鉴的良方。在责任面前,传播平台要做的就是“真金白银”,来不得半点虚假。惟如此,才会有公信力。

  公信力就是生命力。“没有格调、不讲品味,不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只是依靠低俗吸引‘眼球’,那么不管它有多少浏览量,有多大的规模,赚取了多少经济利益,都是走不远、做不大的,也永远进入不了主流媒体行列。热衷于制造、传播低俗信息,就是自毁信誉、自毁前途。”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协调局局长彭波的这番话再中肯不过。

  抵制“三俗”之风,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需要所有传播平台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当好把关人角色,不为低俗信息的传播提供渠道,做到不产“俗”、不传“俗”、不帮“俗”。

  记者 郭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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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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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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