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释迦寺被破坏续:相关责任人被处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安徽泗县释迦寺被破坏续: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2010年09月17日 12:51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安晚报曾连续报道了泗县释迦寺被县政府违法拍卖,并遭到开发商强行拆除一事。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了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泗县县委书记,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被拆除的释迦寺进行原址重建保护,所需费用由开发商独自承担。

  省政府调查组入驻泗县

  7月27日,本报率先披露了泗县县级文保单位——释迦寺被县政府违法拍卖给睢宁房地产泗县公司。去年5月,开发商在未经省级文物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这座近千年古寺。

  此事经本报披露后,中央媒体进行了跟进报道。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文物局派出督导组赴泗县实地督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办。

  8月30日至31日,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文化厅、监察厅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调查组来到泗县,对释迦寺被强拆一事进行了实地调查。

  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根据调查和督查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近日,宿州市委、市政府对泗县释迦寺大殿被拆除中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时任泗县县长、现任县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泗县副县长、现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因工作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泗县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违规操作、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泗县国土局局长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泗县国土局副局长李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泗县建设局局长周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泗县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负责人殷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泗县建设局规划股原股长卢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古寺复建费开发商承担

  此前,泗县政府已对开发商违法拆除释迦寺大殿,处以40万元罚款。根据省政府处理要求,泗县政府已决定在原址对被拆除的释迦寺进行重建保护,所需费用由开发商独自承担。

  近日,泗县县委书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此事给了他们深刻的教训,“今后,我们将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准备成立正科级单位——县文保局,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力度。”(李阔、王从启、向凯)

参与互动(0)
【编辑:蒲波】
    ----- 文化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