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久悬未决
国民政府内部形成争论是关键
“1937年,何德奎的身份是工部局副总办。因此,国民政府参政会认为,无论是‘八百壮士’事件,或者是沦陷期间,工部局的其他亲日行为,身在工部局的何德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就把他以‘附逆’罪上告了。”裴志海说。
记者在《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46年7.19(六,二一)“戊”中,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参政会检举上海市政府秘书长何德奎有汉奸嫌疑”。由此可见,何德奎是在1946年7月19日被检举有汉奸嫌疑的,为何到了九月下旬,何到底是不是汉奸还没有个定论呢?以戴笠为首的国民政府的肃奸行动向来以“快、准、狠”而让汉奸们胆战心惊,为何此案久悬未决呢?
“因为此案在国民党内部形成了争论。争论的焦点,首先是何德奎所在的工部局在抗战期间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汉奸的定义。”张翰林说。而《中央日报》上的这篇报道,也引用了当时司法行政部长谢冠生关于汉奸的定义,谢氏认为,“构成汉奸因素有二:一为在伪组织担任职务,一为有通谋敌国行为。”
在此次争论中,谢冠生力挺何德奎,以他为首的一方认为,何德奎当时所服务的工部局,属于国际性组织,虽然珍珠港事件后,日本占领租界,工部局亦被占领,但工部局在本质上仍然与敌伪组织是有区别的。此外,何德奎被告“附逆”还有一个依据,是他曾经签署了关于采用伪敌教科书的公文。但是,这个公文,被何德奎留压了四十多天,才在日方的压力下不得不签署,和主动通谋有区别。
而以何德奎案的提案人罗衡为首的一方认为,工部局在日本人占领上海后,就不能称作为国际组织,因为日本人控制工部局后,1942年1月,工部局英、美、荷籍公董全部辞职,而华人董事均奉国民政府命令退出,日本人冈崎胜男就任工部局总董。工部局就成为了日本人统治上海的工具,而非国际组织。而何德奎辞职的时间,却是在1943年六七月间,汪伪政权接手工部局时。换句话说,何德奎还是在其中为日本人服务了一年多时间。
谢冠生见争论升级,赶紧重述,工部局是否国际组织及何德奎有无通谋敌国行为等问题,个人意见并非判决书,详细结论要以法院审理判决为准。
何案并非孤本
宋子文曾为盛宣怀之孙说情
“工部局的董事会中,外国人占据了大多数,工部局所有的行为最终决定权都在外国人手里,即便是华人董事也是无可奈何的。把工部局的亲日罪名强加在何德奎的头上,肯定是有待商榷的。况且,何德奎在工部局任职期间,民间的口碑是非常不错的,他廉洁守法,对公共租界的穷人特别照顾,如免费限价平售,办食米公仓等。”张翰林告诉记者,其实,因为身在工部局而被冠以“附逆”罪名的远不止何德奎一人。他曾在《民国军政要员手迹》一书中,看到1945年11月11日,时为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的宋子文曾致上海高检处首席检察官杜保祺一封密信,信中说,“据报盛恩颐之子(记者注:即盛宣怀之孙)现被军统局扣押,闻为人诬控其在沦陷时期前工部局任事。如只系为曾任前工部局工作,当无何种问题。”
那么,何德奎案最后将会被如何判决呢?遗憾的是,记者在《中央日报》上并没有查到此案的最后结论,张翰林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看到过国民政府肃奸资料里,有何德奎的记录。而且,他认为,从宋子文为同在工部局的盛宣怀之孙说情这件事来看,何德奎是不会被定论为汉奸的。“况且,何德奎和宋子文关系匪浅。何德奎因自身的素质深得宋子文的赏识,抗战胜利后,任命何德奎为上海市副市长的就是宋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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