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如何监管?影著协收费引发九大疑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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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如何监管?影著协收费引发九大疑问

2010年10月15日 13: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5日电  国家版权局日前发布公告,公布了《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标准》表示,明年元旦起,网吧、长途车、飞机等在提供电影下载、播放服务时,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消息一出,随即引发各方关注,其中不乏质疑之声。

    一、影著协是什么样的组织?为何有权向网吧等场所收费?

  近年来,由相关部门成立的集体著作权组织代权利人维权的事例常常会引发争议。比如之前的音集协收取卡拉OK版权费等。这些亮相时间不长的专业组织对网民来说自然是有些陌生的。今年才成立的影著协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本月14日,影著协将向网吧等场所收费的消息一出,就有网民发问:这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有什么资格收费?有人甚至发问,影著协是否是“第二个牙防组”?

  对此,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朱永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有司法、行政的双重保护,《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可以实行集体管理。在如何实行集体管理上,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做两件事:一是发放电影作品使用许可、收取和转付著作权使用费用;二是具备诉讼维权。《条例》还规定,全国一个行业只能有一家管理组织,其会员至少要50家以上。然后经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批准,在批准后到民政部注册。这些程序都完成以后协会才有一个合法身份。

  另据报道,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前身是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自2005年8月成立以来,在宣传电影版权、推广版权知识、开展国际交流和为会员单位积极维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0年4月16日,电影界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北京举行。

    二、制定《收取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收费标准是否合适?

  按照新通过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凡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收,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至500元。朱永德解释说,如果这个地区的上网费为2元/小时,按照公式得出的收费标准为每台电脑0.15元/天;如果上网费为3元/小时,收费标准则为每台0.225元/天。

  这样一个收费标准,也遭遇了质疑。

  有评论指出,难道网吧的每台电脑每时每刻都有生意、而且上网的人都是在看电影?“影著协”没有征求被收费者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就单方面公布收费标准,未免霸道了点。

  另据媒体报道,天津悦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增悦作为网吧的代理人,参与了20多个“网吧播放电影案”的诉讼。对于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准备收费的做法,马增悦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表示,对于网吧播放电影的计费标准和计费手段,应该进行仔细研究。固定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很科学的方法。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电脑里设置计时软件,然后按观看的时间计算收费数额。

  电影版权费收费标准到底依据什么来制定呢?对此,影著协副秘书长史文霞表示,影著协参照不同电影作品的投资状况、各个地区的经济情况、邀请各会员单位商讨,并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收费标准而依法制定了这些标准。史文霞还表示,收费标准不是“一刀切”,必须考虑影片的投资成本及票房(含观众的喜欢程度及质量),以及它的首映时间。

  朱永德则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候表示,这个计算办法是通过充分调研,在平衡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网吧的承受能力之后提出来的。“我们计算过,这个费用只占网吧营业额的4.68%,连5%都不到,不会影响网吧的生存,也不存在网吧涨价的问题。”他说。

    三、如何保证“及时足额”转付给权利人?

  有媒体报道称,如果真能顺利收取,这笔电影版权费将是一笔庞大的收入。以网吧业为例,电影大多存储在网吧内的服务器上,而且大多没有购买版权。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5万家,按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一家网吧每天的使用费收取标准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简单计算,每台电脑每天2角,电脑数量为100台的一间网吧每年需缴纳数千元使用费,全国网吧业能收取10亿元。

  《长沙晚报》的一篇评论指出,这么大的一笔费用,涉及海量的影视作品和众多的著作权人,谁能保证影著协百分之百地将收取的费用及时足额“返还”给著作权人?如此收费、管理和支付的过程,如何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另据报道,这笔“版权保护费”的分配方式颇让人疑虑,因为当年音著协收取卡拉OK版权费,在名义上也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著作人权益,最后却陷入激烈的利益纷争,各部门、各单位都想从中多分一杯羹,只好牺牲著作权人的利益填平分歧。多位专家都表示,希望电影版权收费不要重蹈这一覆辙。

  有评论指出,其运作体制和运作过程必须要“阳光化”——收了多少、流向如何,全方面接受社会监督,要严防这么一个维权组织异化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的利益集团。

    四、网吧新增成本是否将会转嫁到网友头上?

  这些收费最终是否会转嫁给消费者,是大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对此,史文霞表示,这个钱将不会直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或者说即便转嫁,也是微乎其微。

  有网吧经营者也表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可能性不大,因为网吧之间竞争很激烈。

    五、有“人脉关系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有媒体评论指出,“影著协”表示将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费,可是,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都会是些什么人呢?让他们用什么方式收取费用?该如何给他们提成?这些都是问题。

  另一篇评论则指出,此前“音著协”收取卡拉OK版权费就困难重重,纠纷不断,影著协想必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就想起了利用“人脉关系”。著作权法的普及需要时间,在“过渡时期”,影著协采取一些特殊的收费手段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人脉关系”的使用成本又加了进去,扣除影著协收取的“管理费”后,著作权人能拿到手的钱基本上已经寥寥无几了。

  另据报道,此前有消息称,影著协是通过“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对网吧的国产电影进行统一收费,然后根据分配标准进行最终分配,而“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是由中国录音录像总社和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中录网尚公司推出的。据报道,影著协版权运营部副主任幺敏在对此解释称“中录网尚只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之一,协会并未全权委托他们在全国各地代为收费,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只是他们推出的一款产品,协会也没有强行要求网吧必须安装中录网尚的设备,这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

    六、管理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对于收取的版权费用如何分配的问题,幺敏表示由于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代表版权方为制定该统一代收结算的标准,从调研、起草、审批、推广以及执行等环节都付出了大量劳动,因此将从收取的版权费中扣除10%作为管理费,其余全部分配给各方版权权利人。

  影著协收取10%管理费是否偏高?据《新京报》报道,影著协将会动用人脉关系,聘用当地人做协会驻当地的首席代表。每个省市的专门收费人员估计在7至8名左右。协会会在征收上来的电影著作权使用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他们的工作成本。

  “地方工作人员先把钱打入北京公共账号,由于每笔款都有收据,收据换发票后,我们看到发票给他们打工资。”

  对于10%管理费是否偏高的问题,朱永德称,欧美版权代理公司最开始的管理费都在15%到35%,他觉得这个比例并不高。除管理费以外,政府每年给协会拨款100万元做支持。他还表示,影著协62个会员、广电总局、民政部都会监管收费统一账户。

    七、对网吧经营者有何影响?目前的收费方式是否合理?

  影著协此举出台后,网吧经营者的反应是怎样的?在各方媒体的报道中,有人认为收费不合理,一旦收费就只能停止提供电影业务。也有人认为,真收的话就会考虑涨价。还有人认为,每月几百块的版权费对营业影响不大。

  《新京报》报道称,就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版权费用一事,多位网吧业主反应较为强烈,认为“不公平”或“难以接受”,客运公司也对版权费去向表示关注。

  《重庆晨报》报道则称,在重庆,不仅网吧业主和网友质疑声四起,就连该市的行政主管部门也表示目前尚无细节,不方便表态。而有网吧业主表示,如果真的要收,就考虑涨价。

  对于是否会提高上网价格这一问题,山西一些网吧经营者们显得小心翼翼。一家网吧的负责人说,如果因为版权问题额外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用,势必会加剧顾客的流失。但如果不提高上网价格,本已是微利经营的网吧将会面临成本增加的问题。不难看出,新增收费项目使得网吧经营者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另外一些网吧业主也表示,止提供影视服务,收益减少也并不明显。“如果影著协收费太高,我会毫不犹豫地砍掉电影服务。”有人表示。

  此次影著协规定,“收费利剑”还指向了长途客运等场所。有媒体报道称,对于大巴播电影将被收费的消息,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还没有得到通知,如果国家规定收,就按国家的规定办。

    八、代“非会员”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据《新华日报》报道,目前影著协会员单位集中在华谊兄弟、中影集团等国内电影制作大户,对国外制作机构覆盖极其有限。但实际上,网民在网吧看的电影几乎都是国外比较新的大片或文艺片。有网民质疑,影著协难道都得到国外制作大鳄的授权了?如果我看的电影不是影著协会员单位制作的,他们是不是也有权进行收费?

  “我想他们就是因为网吧不好统计网民看了哪部电影,于是才想出一律按照电脑数量收费的办法。”南京一网吧老板说,“这种只图自己省事的做法,即使打着维护版权的名义,也难让人信服。”

  律师万音认为网民质疑有道理,他表示,权利人加入或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都是自愿的,影著协如果没有经过权利人的授权而代非会员单位统一代收结算影视版权收入的做法也不妥当。

    九、《标准》执行难度如何?

  据媒体报道,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称,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收费标准。

  “如果该标准能够影响法院审判的话,将会提升版权所有人的赔偿数额,这对于权利人是一种利好消息。不过,在影视授权业充分市场化的今天,版权很分散,影著协要推行这一标准也会面临很大的困难。”游云庭表示。

  “影著协采取的是与一家版权公司合作的方式,这有可能引发其他大型版权公司的抵制。而影著协如何在地方执行收费也存在很大的难度,对地方网吧及长途车收费非常困难。”业内分析人士称。

  对于影著协的收费举措,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曾表示,在操作性这个问题上,可能不会一下子到位,其实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先宣传,让大家认识上能够尽量的统一。

    网吧、长途汽车“免费电影午餐”早晚终结

  2009年,中国电影票房增幅达42.96%,中国成为全球增幅最快的电影市场之一。但与此同时,电影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有评论指出,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网吧、长途汽车免费播放电影的“好日子”早晚会有终结的一天,而对之收取一定的版权费用,不但可以维护电影作品权利人的权益,也对建立和完善电影作品使用和保护的便捷渠道、推进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甚至还有人提出了“保护电影版权就是保护中国电影”的说法。

  但如果围绕在版权收费的几个关键问题不得以一一厘清,收费恐怕会离“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版权所有人权益”的初衷相去甚远。

  另有评论认为,解决中国电影版权市场的乱象,最根本的还是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著作权所有者的利益,特别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控制和监督,让他们合法操作,不要 总吃免费的午餐。像一些视频网站,没有签订合同就没有权利使用,这是最基本的判断原则,掌握证据之后依法追究其责任即可,而不是光想着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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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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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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