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将在互联网版权保护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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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将在互联网版权保护领域加强交流合作

2010年10月25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受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委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10月21日在京会见了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知识产权执法高级协调员维多利亚·埃斯皮内尔女士一行。双方就中美两国在版权领域的交流合作等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阎晓宏首先介绍了中国版权保护状况。他指出,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版权法律体系,确立了司法与行政并行的版权双重保护制度,基本确立了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版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同时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明显提高。在软件版权保护方面,我国在完成政府软件正版化后,大力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正版预装率大幅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当然,我国在版权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这是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不可避免的社会阶段,中国将努力缩短这一过程。

  对于美国较为关注的中国《著作权法》修改问题,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已经针对修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研,目前正在多方面积极推进修法进程。在版权执法方面,阎晓宏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决定于本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此次活动由20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打击网络和印刷复制等领域侵权盗版、开展软件正版化、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目前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力量,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完成。阎晓宏说,这次专项行动将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一大步。他表示,希望美国在充分了解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以务实的态度,共同推进两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进程。

  维多利亚介绍了今年6月底美国政府刚刚出台的知识产权执法战略。这一战略中有4个方面与著作权法相关,其中包括知识产权立法、在政府和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互联网盗版以及与其他国家特别是贸易伙伴进行知识产权合作等。

  双方一致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对传统版权保护提出了挑战,网络盗版已成为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之间协同合作,分享经验。双方愿意在技术层面交换意见,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双方在会见中达成共识,将于近期举行互联网版权保护交流研讨活动。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司长张福海参加会见。

  (记者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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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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