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7成厦门市民对凤姐没兴趣 专家称调查让人欣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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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7成厦门市民对凤姐没兴趣 专家称调查让人欣慰

2010年11月01日 10:12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0月23日,导报报道了位于厦门市明发商业广场的一家娱乐场所因邀请凤姐来厦“畅谈人生、职场经历”,在该场所前竖起了10幅大幅广告牌,其中一些广告牌上印刷的图像较为低俗,引起了过路市民的反感。导报报道后,该娱乐场所自觉拆除了这些广告牌。

  虽然不少市民在厦门某知名网络社区上发出了抵制凤姐来厦的呼声,但凤姐还是于上周末如期抵厦。到底有多少市民反对凤姐来厦?厦门市民对凤姐、芙蓉姐姐、小月月这类“网络红人”的态度究竟如何?日前,导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超五成抵制凤姐、小月月等红人

  近日,本报联合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对市民如何看待凤姐来厦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75.59%的市民认为,凤姐的人生、职场经历根本就是炒作,没有什么值得听的;18.11%的市民认为,凤姐为了生存做到这样挺不容易的,应该给她捧一捧场;还有6.3%的市民认为,对凤姐不感兴趣,也不觉得恶心,如果有朋友相约,会一起去看。同时,对于凤姐、芙蓉姐姐、小月月这类“网络红人”,54.33%的市民认为她们影响社会风气,不能让这种炒作再没完没了了,有关部门应该出来管一管;14.17%的市民认为,现在价值观这么多元化,应该对她们宽容一点,她们也有自己的“粉丝”;还有31.50%的市民认为无所谓。

  专家说法

  文明城市应更具包容心态

  厦门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授朱冬亮: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娱乐场所邀请“凤姐”来厦“讲述人生、职场经历”还是市民或者网友的抵制,都是个人隐私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并没有触犯社会的规范或者制度,因此,对于普通的市民或者公民而言,尽管他们都可以表达自己对“凤姐”的个人意见,但是却不能因此而要求别人遵从你个人的意见。

  “凤姐”作为一个“网络红人”或者说是“社会符号”,她只是发表一番自己的个人看法,这种行为在法理上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所以人们自然无权干涉她的个人行为,甚至没有权利对她的言行进行公开的说三道四。

  作为社会舆论,本身要有宽容心。一个文明的城市,更是应该具有包容的心态。对于“凤姐”来厦事件,关键是每个人都抱一个平常心来看。如果对这件事情带有个人主观成见,在很大程度上看,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

  彭一万:

  调查结果让我感到很欣慰

  厦门市闽南文化研究会会长彭一万:对于凤姐来厦,我的态度很明确,是反对的。导报的调查让我觉得挺欣慰的,因为大部分市民都对凤姐来厦表示抵制,大家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导报这样的报道很好,这样的事情就应该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凤姐”算不上什么明星,她通过雷人的语言来造势,被一部分人熟悉,这是一种不可取的声势。她口口声声说 “青春就是拿来挥霍的”,这样的言语,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种伤害。在现在这种道德观日渐滑坡的情况下,更不应该让这类型的“明星”再来搞乱我们的思想了,尤其是年轻人,应该得到正确的引导,看到自己的使命和未来。

  商家要追求利润是理所当然的,但追求利润也要取之有“道”。这个“道”中包括了道德、责任等。如果是用很低俗、很恶劣的方法,出了名也没有用。 (本网记者 陈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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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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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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