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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保护的名义经营文物

2010年11月04日 16: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

  近日,令世界瞩目的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面向全球开放,这一号称我国“十一五”大遗址保护的重点工程,近期投资120亿元,远期投资将高达1400亿,但著名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对此提出强烈质疑,认为“120亿元的投资让这个具有重大考古价值的文化遗址变成了迪斯尼式的游乐园。”原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所长徐苹芳,更是一针见血的批评大明宫遗址公园是用“考古”手法“破坏国家遗址”。据悉,大明宫堪称典型的用文物提升景区周边商业地价,大明宫遗址所在的西安曲江新区,2003年土地价格为每亩30万到50万元,2009年暴涨到每亩300万元到600万元,曲江部分楼盘的价格甚至高达每平方米4万至6万元。

  通过开发文物,促进经济发展,拉动房地产业兴旺,被称为“曲江模式”。在当下中国,“曲江模式”只是冰山一角,它是通过文物效应的辐射,建成集旅游、观光、娱乐、休闲、度假,通俗讲就是集吃喝玩乐为一体的所谓遗址公园,大把大把地赚银子,再拉动地产热,助推政府“土地财政”升温,不难看出,这种模式的实质是经营文物。

  但“巧妙”在于,明明是经营文物,却打着保护文物的旗号。相对于少数地方大拆大建,用推土机将具有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轰然推倒的赤裸裸地破坏文物的做法,经营文物似乎要好得多、文明得多,但同样造成对文物的伤害,与《文物保护法》原则与精神大相径庭,亟待纠正。

  破坏文物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经营文物尚无法律管得了,尤其当经营文物披上保护的外衣,更具有迷惑性。大明宫投入120亿,但主要用于商业开发,真正用在文物保护上恐怕屈指可数。要命的是,这种所谓保护倒不如不保护,专家分析,大明宫的考古工作远未完成,现建成的遗址公园将大明宫遗址全部填平,今后考古挖掘将无法进行,这是多么大的损失。

  历史文物的最大价值在于原生态、原始性。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到意大利考察后感慨万千,他说“罗马人懂得一根柱子倒了,是不能扶起来的,因为这是时间老人和历史巨人的行为。如果扶起来,修补好,历史时间随即消失。谁敢去改动历史?”

  时间是凝聚城市厚重文化的“黏合剂”,见证历史的古建筑、古文物是城市文化的历史源泉和“根”。满载传统文化含量的古文物作为文化物品或构件,其意义恰恰体现在它所生长的原生态环境中,让古文物搬家,为经济建设让路,无异于“扭伤”了城市文化的历史“筋脉”。而毁坏古文物,异地建复制品,则无疑斩断了城市文化的根。把文物当做商品经营,势必破坏文物的原生态,这是对文物潜质与内涵的伤筋动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经营文物的一个雷同做法是建遗址公园,遗址一旦变成公园,意味着文化屈从经济,而且这种遗址公园不伦不类,甚至庸俗不堪,少了历史的厚重,多了急功近利的浮躁;少了文化味,多了商业铜臭。

  少数地方热衷于经营文物,根子在于经营城市,在政绩重于文物保护的官员眼中,古建筑、古文物要为城市大拆大建让路,为商业利益服务,要服从于官员的政绩需要,这种思路与做法须彻底的改变。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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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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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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