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一百年了,史载“宣统三年(1911年)正月初九,民政部拨巨款,组织临时防疫局一所,设在钱粮胡同内城官医院内。”
警察也管公共卫生所
追溯老北京公共卫生事业的起源,几乎可以从建都史说起,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大都就曾有几十万人“卫生去秽”,堪称最早的从上而下的“群众卫生运动”。
清代,太医院是最高医疗机构,还没有“公共卫生”。直到清末,因为防疫需要和现代医学的影响,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京师巡警局开始设立街道清扫洒水机构,制订了最早的公共卫生规则,要求百姓清洁卫生。宣统二年(1910年)成立了北京防疫委员会和北京卫生委员会。但是从实质意义上讲,北京现代公共卫生事业,恐怕只能从清末设立防疫局算起,距今刚好一百年,当时还没有基层的公共卫生机构。
到了民国14年(1925年),中央防疫处“以地方办理公共卫生为防疫之根本”为由,商请京师警察厅试办公共卫生所;当时很认真,真就挂上“京师警察厅试办公共卫生事务所”牌子,诞生了老北京第一所公共卫生事务所,设卫生科、保健科、防疫科和统计科,试办公共卫生事务:调查各户卫生,检查自来水与井水,劝灭蚊蝇,改良公共厕所,管理私厕消毒,为汽车辅助清道;并设卫生诊疗所、保婴会,分派公共卫生护士挨户指导,代理学校和工厂卫生,进行卫生教育;调查疫病,预防接种,生育和死亡统计。到民国22年(1933年),在西单成立了北平市第二卫生区卫生事务所,在东城钱粮胡同成立了北平市第三卫生区卫生事务所,三年后又在西城大乘胡同成立了北平市第四卫生区卫生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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