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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卡通形象引关注 有称亲民作用不宜高估(图)

2010年12月06日 08:2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法官卡通形象  它是把实际生活中法官的形象稍作变形,主要用于相对正式的宣传场合。

  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发布中国法院的两组卡通形象——男女法官人物卡通形象和法院文化“独角兽”卡通形象。孙军工称,通过卡通形象,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可拉近中国法院和老百姓的距离。卡通形象的设计者是北京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元元女士,正是她提出了设计法院卡通形象的建议并被采纳。

  目前这两组卡通人物的名字还没想好,卡通形象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16日。法官卡通形象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大家在进一步思考:除了卡通形象,法官们要更亲民还需做些什么?

  支持

  亲民的具体行动

  元元女士的设计初衷不错:借助卡通的流行元素,用轻松的方式,让法官的形象更可爱、更有亲和力,的确有利于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展示中国法治的力量和自信,对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会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一向给人感觉“铁面无情”的司法机关,能从贴近公众心理感受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的形象打造得“亲民”些,也释放了一个以民为本、关注民生利益的可喜信号。这种积极改变法院高高在上的执法者形象的“官方态度”,更是值得赞赏。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已不乏政府机关或官员通过卡通形象达到亲民目的的例子,比如:2006年,重庆警方专门制作治安防范卡通片,当地警察的“卡通形象”也跃入公众视野;2009年,湖南张家界市举办“国际乡村音乐节”,市长赵小明不惜“丑化自己”,以卡通形象出镜,当起“形象大使”;河南省“节能减排我行动”卡通漫画口袋书上也有这样的“卡通形象”: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左手高举“节能”绿色牌子,副省长张大卫右手高举“减排”绿色牌子。类似的“卡通形象”一下子拉近了公众和官员或者执法者的心理距离,确实有一定的亲民效果。

  这些事例都在表明:我国各级政府正在努力摆脱旧的命令式的行政模式,把“卡通化”手法被越来越多的接受和采纳,就是一种积极的探索。政府官员们敢于使自己的形象“卡通化”,不再以为有损威严,以期使自己的形象更亲民,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说明亲民不是一句空话,官员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具体行动。

  袁江

  观察

  更要法治“一卡通”

  政府从单一的发号施令的行政模式中走出来,把政府的倡导、规定用“卡通化”手法展现,是一种变革。在打造亲民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过程中,传统的行政模式面临着变革和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所谓与时俱进;政府官员的形象亲和力,也不再以威严定格,亲切的、可爱的形象更具魅力。当然,在变革与改变中,可能一时会“雷倒”人,但只要你“很可爱”,内涵善政,就会被民众所接受和认可。

  法官卡通亦“很雷很可爱”。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法官并不可爱,倒是很“雷人”。法官向来是“威严”的形象,给人以敬畏。可是,如果法官不能主持社会正义,不能维系法治尊严,“威严”就会轰然倒下。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职责,就是守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某种程度上讲,法官是法治的代言人,是公平正义的代言人。遗憾的是,有的法官屈服于权力,有的法官偏离正义,有的法官愧对“天平”。其根结在于,法治有时受制于权力,甚至成为权力的“牺牲品”。

  法官卡通,更要法治“一卡通”。法治社会,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甚至是管制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予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维护法治尊严,维护法治社会的尊严,就要做到法治“一卡通”,畅通无阻。达到法官“很可爱”的实至名归,也唯有法治至上。

  王旭东

  提醒

  亲民作用不宜高估

  再“幽默”、再生动的“卡通形象”毕竟是一个外在形式,并不会脱离事物的本质而存在,对设计“卡通形象”时的“亲民”、“爱民”或公正廉洁示范意义并不宜给予太高估计。就司法审判机关而言,严格遵循法律、依法公正审判任何一个案件,在审判活动中做到不徇私、不枉法,始终将法律置于首位,而不是畏惧于个别强权和势力,这才是司法审判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实质意义。至于“亲民”与否,一定是放在第二位的。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让公民在“法官的公正”和“法官的亲民”两者中做出抉择的话,无一例外地一定会选择前者。这也是不宜将“卡通亲民”作用高估的一个因素。

  另一方面,真正获得公众的信赖和亲民形象,仅靠一两次宣传和一两个卡通形象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俗话说,“不看广告看疗效”,“卡通法官”终属于一种宣传和造势,法官的形象究竟如何、究竟是亲民的还是“讨人厌”的,需要“真刀真枪”地用事实和审判案例说话。如果说,真正想让法院和法官在公众中保持一个良好的“亲民、爱民、公正、廉洁”形象,唯一的最有力的做法只应是最大限度地体现审判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少一些“冤假错”案。如果类似于“蒙冤长达11年的湖北省京山县人佘祥林案”、“顶着杀人犯名头,坐冤狱长达十年的赵作海案”,能从根本上杜绝,一定比认认真真地打造什么“卡通法官”的社会效果要好得多。

  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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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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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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