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的程式作为一种具象的规范,其形成有深刻的文化原因。它依据角色、行当的特点要求,进行规范、完整、细致与夸张的美感舞台行动。从“徽班进京”到“同光十三绝”,从“四大名旦”到“四大须生”,京剧经过200多年的继承发展,逐渐形成了观赏性、艺术性高度统一的程式美。它非常重视外部形式上的表演 (即程式化),经过千锤百炼的一举一动,既要注意外形塑造,又要使动作表现出人物的潜台词。
京剧艺术的唱、念、做、打都有自己的程式,在京剧的舞台上没有纯属自然形态的原貌出现,生活中的自然形态都须按照美的原则予以提炼、概括,夸张、美化成为节奏鲜明、格律严整的技术格式,在舞台上表现出来。京剧的一整套艺术程式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观众知其“形”而解其“意”,比如舞台上其实没有门,却可以通过程式化的表演使观众知道门的存在。不过,现在有些人认为程式是陈规陋习,是对艺术创作的束缚,推崇程式就是反对改革创新,因此他们以打破程式为时髦,以取消程式作为改革创新的成绩;另一方面,有很多人认为,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不能有丝毫改变,要“原生态”保留。
京剧表演艺术大师梅兰芳先生提出的“移步不换形”理论不仅是他自己改革实践的总结,也是所有京剧艺术家成功实践的总结,“移步”就是改革发展,“不换形”不是指表层的形态而是指京剧的本质形态不能变。“移步”是手段,不“移步”,京剧表演就会僵化凝固,失去活力,通过“移步”,京剧的程式能够更加灵活多变,更具有可塑性。但是,京剧表演的程式是在长期的舞台实践和丰富纷繁的社会生活中经过高度提炼的表演语汇,在“移步”的同时,还必须“不换形”,才能保留京剧艺术的精髓及其独特的艺术特征。京剧丰富的表演程式在表现剧情和刻画人物形象时是取之不尽的,运用程式的方式方法也是多变灵活的,只要遵循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不必一成不变,无视社会的发展,也不需全盘推翻,为改革而改革。其实不仅京剧艺术应如此,其他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也该如此。
王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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