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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开展合作

2010年12月27日 2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7日电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中华语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6日在北京签署相互代表协议。

  据介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全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材“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同时对会员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等作者难以管理和控制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中华语文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台湾地区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提供的消息称,双方经过一年多的磋商,26日终于达成相互代表协议,这是双方落实海峡两岸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步骤。

  依照此协议,从明年起,语著协将在在台湾地区首先面向高校和社会复印店开展大陆书刊复制权版权费的收取,并有权向拒不支付复制权版权费的复印店展开诉讼。大陆作者有望明年收到台湾复制权版权费。

  据了解,这是文著协自2008年成立以来对外签订的第一个相互代表协议。文著协已经成为国际影印复制权组织的准会员,明年将陆续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集体管理组织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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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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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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