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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房产案”调解未果 艺术家李玉兰继续索赔

2008年07月09日 10:5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购买宋庄宅基地房的合同被判无效后,艺术家李玉兰就赔偿金问题起诉宋庄农民马海涛,索赔48万元。今年3月3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开审此案。昨日,此案在通州法院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原被告双方接受法院调解,但因分歧较大,当场并未达成调解,李玉兰继续索赔48万。最终审判结果将于今年10月宣布。

  原被告各给出自己的调解方案

  昨日下午2点,原告李玉兰及其代理人出现在通州法院。被告马海涛依然没有现身,而由其妻董秀梅代理。法官指出,由于案件复杂,将此案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审结期限为6个月。同时,法官还分别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方案。

  李玉兰提出的调解方案中希望维持二中院判决的合同无效。更为主要的是同意其继续居住,直到拆迁为止;届时,地上物补偿款、拆迁费用、区位补偿款的7成或8成归李玉兰所有,区位补偿款的3成或2成归马海涛。

  而董秀梅提出的调解方案依然是,李玉兰腾出房子,赔偿金额下降,但具体多少董秀梅不愿透露给记者。进而,董秀梅还提出另一套调解方案是,李玉兰可以继续居住,但前提是让其婆婆住进李玉兰的厢房内。双方终因分歧较大,法官当场没有调解成功。

  房屋区位补偿评估为26万

  “对于董秀梅提出的这两套方案我们都不能接受,还是等着法院最后判决吧,”李玉兰告诉记者。为此,她继续索赔48万元。

  李玉兰的代理人王立则告诉记者,这个索赔中考虑了区位补偿价及其利益损失。今年3月13日,经法院摇号选中的估价公司对李玉兰所买的院落进行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评估。昨日,记者获悉,李玉兰所买院落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结果已经出来,为26万多,“最后的审判中,26万的评估价会作为一个参考标准。”(记者李健亚)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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