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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3登"讲坛" 回应"中介门":就等着他们告我

2008年09月05日 14:51 来源:青年报 发表评论

  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最近遭遇猛烈攻击。厦门一家叫鑫东龙的房产中介突然打出“易中天,还我血汗钱”的一条横幅,这让本已走下讲坛的易教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事情其实很简单。这家中介称,去年10月,易教授和夫人由该中介工作人员带去看别墅,没想到,易教授竟和别墅主人接起了头,最终跳开中介,购得此房,并拒付13万中介费。此事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甚至有房产中介联袂打出“抵制易中天”的旗号。

  不过身陷道德危机的易教授,显然并未受此事的影响,10月中旬,他就要三登《百家讲坛》,沉浸在讲述诸子百家思想之辩的愉悦之中。最近,易中天就“中介门”事件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本报记者 郦亮

  对话

  焦点一:中介费

  “攻击我的中介,我根本不认识”

  记者:最近那家叫鑫东龙的厦门房产中介商控诉您,他们说的都是真的吗?

  易中天:我知道你是看到福建某媒体的一篇报道,这篇报道我也看了,它用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易中天买别墅赖中介费?》。我的第一感觉是,太有才了,可以写小说!那说的不是事实,甚至报道里站出来造我谣的那家鑫东龙房产中介以及那个张小姐,我根本就不认识。

  记者:您的意思是,您并不接受他们的控诉,甚至当时带您去看房子,和现在站出来抨击您的,不是同一家中介?

  易中天:对。这可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那篇报道上不是说了吗,“鑫东龙房产中介公司的一位业务员张小姐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带易中天夫妇去看房的日子。”以下的陈述,也都由这位张小姐唱主角。这就怪了。去年10月7日带我们看房的人,明明是个男的,姓吴。他所在的公司,也不叫“鑫东龙”,而叫“鑫东鑫”。

  我们再糊涂,总还分得清男女的吧!怎么现在男的变成了女的,中介商也变了呢?现在站出来攻击我的中介和张小姐我都不认识,凭什么说我拒付十几万中介费呢?

  焦点二:“跑单”

  “我没联系房主,而是通过朋友”

  记者:可是据我们所知,您最终还是买下了别墅,这是您和别墅主人直接联系的结果吗?

  易中天:还是那位中介吴先生带我们去看房的。可是当时我们遇到的现实是,房主与任何中介公司或中介公司的任何个人都没有任何委托关系,甚至原本就不想卖房。那位张小姐说的“这套房子是房东口头委托中介出售”,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情况。请问,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你会把钱交给一个既没受委托,又没做工作,毫无关系的人吗?

  记者:那么既然别墅主人根本不想卖房,后来您又是怎么买下这套房子的呢?中介说您这属于跳开中介的“跑单”行为。

  易中天:我没有直接联系房主,而是通过一个朋友。其实在看过房之后,发现房主没有售房意向,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我们当然也只好放弃。后来,我和北京一位朋友说起此事,这位朋友碰巧与房主同一行业,有许多共同的朋友,便自告奋勇帮我们斡旋。11月中旬,这位朋友专程从北京飞来厦门,又将早已调离厦门的房主请回,促成我们首次见面。在这位朋友的帮助下,我们才购得此房。

  焦点三:看房书?委托书?

  “可以起诉我嘛,为什么不呢?”

  记者:您强调因为中介只提供了别墅信息,所以您只愿意付信息费。但是中介说,他们有您夫人签字的《房产求购委托书》,上面写明了房产的地址。而一些律师认为,有了“委托书”,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您应该支付中介费。您怎么看?

  易中天:这又是一个谎言。事实上,我妻子只是在鑫东鑫中介公司的吴先生的引导下,站在马路边趴在汽车引擎盖上,在一份空白的《看房书》上签了名。这无非证明业务员做了事,回去好向老板交差,怎么就变成了《房产求购委托书》呢?张小姐他们既然认定我们签了《房产求购委托书》,完全可以依法起诉嘛,为什么不呢?

  记者:中介公司说不排除将此事诉诸法律的可能,据有关情况看,还有起诉的计划。

  易中天:可以起诉嘛。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采取非法律手段呢?很简单,就因为不上法庭还能混淆视听,一上法庭就会真相大白。这道理谁都明白,只不过有人故意装糊涂,还有人帮着编谎。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诉权,目前只能等着。但是,一旦上了法庭,我们将出示证据,告诉大家某些人是怎样“狸猫换太子”,把《看房书》变成《委托书》,进而哄骗和误导他人的。

  余音

  法律专家:协议约定内容是关键

  假设易中天说的都是事实,我个人认为起码存在这样一些疑点:

  其一、不管是中介所说的《房产求购委托书》,还是易中天所说的《看房书》,易中天都是签了字的。签字,就意味着说明他同意上面所写的内容。现在关键问题,还是要看协议上约定了什么。如果按照一般中介协议所写的那样,中介带买家去看房了,买家觉得满意,并在半年或一年内交易成功,那么就应该付中介费。易中天在中介吴先生的带领下看了房,他显然是满意的,否则也不会请朋友斡旋购得别墅。现在就看这份协议上怎么写了,在协议上写下来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其二、中介称别墅的卖家也有“口头委托出售”。在这个问题上,要看法院是否认定。如果认定了,那么显然卖家也要负“跑单”的责任。

  其三、易中天为实施者和揭批者不是同一家中介而感到奇怪,并以此为理由反击中介。后来又有媒体采访了解到:鑫东龙的业务是鑫东鑫介绍过来的。实质上,谁是实施者,谁是揭批者,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达到了易中天的目的,易中天就应该付钱。

  整件事情里还有一些模糊的地方,只有易中天和中介拿出那一份协议后,我们才能更接近事实。

  赵德义(上海长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影像

  回到起点,绕不开的“中介门”

  就在“中介门”事件发生不久之后的前几天,易中天突然宣布,他将重返自己的成名地央视《百家讲坛》。这让那些在“中介门”里看热闹的看客们如梦初醒——哦,原来这件事的主角之一的易中天是一个教授,一个熟稔历史的教授。

  而在热闹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谁还记得易中天是个精于学术的教授?经过两年多的消解,易中天在看客眼里只是一个明星而已,和章子怡、赵薇又有什么区别呢?

  归位。这恐怕是无论有没有发生过“中介门”,但已确信被各种是非搅得头昏目眩的易中天,现在最想做的吧。

  此前,易中天从没有主动宣布过他重返《百家讲坛》的消息,可是这回不同,在最近一次关于奥运会的网络聊天里,他高调宣布,他即将开讲思想史上的奥林匹克竞赛,那就是2000多年前的诸子百家争鸣。也许只有通过重新站在《百家讲坛》讲台的举动,易中天才能提醒自己和那些看客,他还是那个易中天,一个大学教授,他厌恶被像娱乐明星那样对待。

  刚过60岁的易中天,喜欢思辨,这种习惯具体一点就是他现在最爱用的那汉字——“品”。他品人,品故事,品思想,也品生活的况味。但不知道,易中天是如何品味自己当下这被广泛关注的生活况味的。

  尽管易中天力争带着他的看客回到起点,但是由“中介门”引发的争议还在继续。网上著名的“小众菜园”最近对此讨论甚欢,文人们的评语总是有股酸劲儿的,比如版主陈村就对易中天评价说,“这正应了那句老话,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

  难道这一切都是那个“品”字惹的祸?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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