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是天津教育出版社推出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一本是中信出版社推出的《与狗狗的10个约定》,近日,先后出现在图书市场上的两本书名和内容几乎一致,但作者和出版社却各不相同的“狗狗书”迷惑了不少读者。为了争辩谁的书“出身”更为正统,两本狗狗书的出版方各发声明,打起了“纸上官司”。
记者发现,《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和《与狗狗的10个约定》两本书的内容几乎都与日本风靡一时的电影《我与狗狗的10个约定》如出一辙。电影最早起源于网上流传的一段文字,后被人扩展为故事。少女明莉与每天忙于医院工作的父亲产生了很深的隔阂,母亲早逝,明莉与收养的流浪狗“袜子”一起成长。然而,当明莉慢慢长大,朋友的邀约,男友的归来,对工作的追求,使得她无暇顾及“袜子”,但“袜子”对她的情感却一直没变。有一天,明莉想起母亲死前叮嘱她要遵守与狗狗定下的10个约定,其中一条是:“我只能活十年左右,所以请尽量和我在一起”。她突然意识到,距离她初遇“袜子”那天,已过了十年。不久,“袜子”因病永远离开了她。
然而,奇怪的是,两本书的作者各不相同,中信版的作者是川口晴,天津教育版的作者是泽本嘉光。而两本书中少女的名字也因此与电影略有不同,中信版的叫小晴,天津教育版的叫小光。
中信出版社版权部主任李英洪称,该社引进的这一版本的小说是于2007年7月28日由日本文艺春秋出版社出版的,作者为川口晴。由于图书在日本出版后反映强烈,今年3月,小说改编成电影上映。在电影改编过程中,制片方邀请泽本嘉光与川口晴一起进行剧本的改编。2008年3月14日,以泽本嘉光和川口晴共同署名的电影版图书相应出版。“所以,川口晴是本书小说的原创作者,泽本嘉光仅是剧本改编者。”
针对中信出版社的质疑,《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出版策划方北京弘文馆昨天也发布了声明,宣称自己拥有日方图书的合法授权。北京弘文馆营销经理王溪桃向记者出示了《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一书的版权页以及由日本每日新闻社出版的日本原版小说的版权页。她表示,虽然内容相似,但两本书既然都能在日本出版,证明各自的版权都是合法的,不涉及谁侵犯了谁的权益。他们也正在向日本方面调查这种奇怪出版格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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