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问题多 外部环境威胁加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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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问题多 外部环境威胁加剧
2009年01月13日 18:12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保护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大遗址”,暴露出更多的问题。面临城市规模持续扩大、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变化、盗掘文物案件频发以及环境污染、地质灾害、风雨剥蚀、生物侵害等方面的冲击和影响,许多遗址在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的蚕食、破坏下,正在逐步残缺甚或灭失。而对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周边环境的保护和整治,更远远落后于对遗址本体的保护,无论在保护观念、法制建设、科技应用、资金投入还是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需要更加有力的支持。

  遗址外部环境威胁加剧

  在当前城市化加速进程中,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异常突出。一方面,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活动空前活跃,城镇建设用地迅速扩大,处于不同背景环境中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均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威胁。一些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在房地产开发的热潮中不断被蚕食,如金沙遗址的宫殿区和墓葬区先后被居住区所淹没。一些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郊区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由于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而被划为城市发展区域,甚至成为城市中心区用地的组成部分,如西安大明宫遗址一侧已成为经济开发区,洛阳市新的行政中心区规划选址在隋唐洛阳城遗址的附近。一些位于村庄附近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由于农村宅基地的迅速膨胀,致使遗址屡遭蚕食,保护面积日渐缩小。如偃师商城发现之初,现代建筑只叠压了城址总面积的5%左右,此后不过20年,该城址的30%已被不断扩展的农民新居所覆盖,并且威胁到了遗址的核心区域。一些位于荒野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不断遭到人为破坏的威胁,一些高速公路、铁路、引水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对遗址环境的影响,有的道路甚至横穿遗址,对遗址直接造成严重破坏。

  遗址内部环境持续恶化

  由于相当数量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较早地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们比较完整地保存到了今天。但是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些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保护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一是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内居住人口持续增加。如汉长安城遗址占地面积36平方公里,其保护范围内现有4个街道办事处,54个行政村,5万余人;汉魏洛阳故城遗址占地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保护范围内现有5个乡镇,17个行政村,60家乡镇企业,5.2万人口;而阿房宫遗址保护范围内仅村民就住有2万余人。不断增加的人口压力使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不堪重负,人们的生产生活与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二是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在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范围内私搭乱建现象十分普遍,违法建筑比比皆是,有的房屋甚至搭建在古代城墙、宫殿遗址上。根据最近的调查,截至2005年4月,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共发生违法建设案件95起,占地12万平方米。其中违法建设的“长乐宫”旅游项目竟占压遗址达3.3万平方米。三是遗址环境脏乱。不少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区内生活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社会治安恶化,甚至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四是文物犯罪活动猖獗。一些石刻、壁画、陶俑、封泥、瓦当等珍贵文物被犯罪分子疯狂盗窃和盗掘,不仅造成大批珍贵文物流失,而且直接对遗址造成毁坏。

  农民生活与保护矛盾突出

  祖祖代代生活在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上面的农民,由于受到遗址保护的长期影响,对比遗址区以外日渐富裕起来的农民或城市居民生活,深感自身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差距明显,心态极不平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遗址区内、外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更加拉大,如2004年,汉长安城遗址区内、外居民平均年收入相差500元。为了谋求生活的改善,人们开始在遗址用地上打主意,搭棚建屋、打井造园、饲养家畜、私自开挖养鱼塘和育藕池、种植经济速生林等,造成遗址的夯土流失,有的村民在处理地基时直接破坏了古代遗迹,导致遗址城墙倾倒,河道淤平,严重威胁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安全。同时,还有不少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偏远地区的农民,外来农民拖家带口,造成遗址内外来人口迅速增长。遗址承载的人口越来越多,对遗址破坏的速度也就越来越快。难怪有出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的发展中国家代表深有感触地说:“贫穷是文物保护的最大敌人。”

  保护管理方式亟待改进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还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保护管理上,普遍存在重地面文物的保护、轻地下文物的保护;重地下遗址的考古发掘、轻文化遗存的考古调查;重特殊地段的保护、轻整体环境的保护;重遗址的开发利用、轻遗址的保护管理等现象。由于保护规划滞后及管理体系不顺等历史原因,当前涉及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的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得不到统筹安排和落实,很多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仍然处于家底不清、现状不明、保护不力的状态。特别是由于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专项保护规划的编制已严重滞后,在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138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中已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的仅有16处,占11.6%,目前正在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的46处,占l/3,两项合计不足45%,严重不适应保护工作的需要。同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还没有认识到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这笔社会财富的重要性,而把它们看做经济发展的障碍,致使有些地方对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进行破坏性开发,使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损害,问题相当突出。

  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保护之所以形成目前这种局面,主要症结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其保护管理重视不够,特别是针对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的管理法规不健全,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不健全,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国家和地方保护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存在无力保护的情况,再加上环境恶化、自然侵蚀、突发灾害和缺乏科学依据的修复等自然和人为破坏因素,使大型古代城市遗址的保护出现了众多难题和困难。因此,对我国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及其背景环境实施抢救性保护已成为刻作者:单霁翔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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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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