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警中警》作者? 两作家上庭抢“孩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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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警中警》作者? 两作家上庭抢“孩子”
2009年02月10日 13:14 来源:三湘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全国第一部反映公安督察警员生活的电视剧《警中警》在各级电视台热播,谁是剧本的创作者,也像剧中的案件一样笼罩着层层迷雾。

  衡阳作家子非鱼说,他是剧本的原创,拍成片子后他却成了弃儿;在电视屏幕上署名为剧本执笔人的作家陈春山说,这个剧本是独立创作,没有受到子非鱼的影响。

  到底谁是《警中警》的亲爹?2月10日上午,长沙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剧本首出“子非鱼”

  2月8日晚,记者约见衡阳作家子非鱼。“我没想到会被拖入这么一场官司,虽然我是原告,但是如果有别的途径维权,我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

  据子非鱼介绍,2002年11月,子非鱼应邀到长沙市公安局督察队体验生活,2002年春,他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沙市公安局优秀督察虢长服为原型创作了《警中警》小说和二十集电视连续剧《警中警》文学剧本。得到剧本后,电视台邀请黑龙江省公安厅陈春山、子非鱼等人一起研究修改剧本。

  2003年3月,电视台与山东三冠电影电视实业公司决定联合摄制20集电视连续剧《警中警》,并于次年3月摄制完毕。

  2005年9月,《警中警》在湖南某电视台播出,此后,该剧在全国各大省级卫视和地市电视台相继播出。

  状告侵权索赔120万

  子非鱼的代理律师、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万里认为,《警中警》的原创编剧只有子非鱼,但电视剧的片尾字幕显示有3个人,陈春山成了执笔人。罗律师认为,被告剽窃了子非鱼《警中警》电视文学原创剧本,侵犯了原告的原作品著作权、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警中警》小说作品的著作权。

  2007年年底,子非鱼向衡阳中院提出诉讼,子非鱼将作家陈春山、山东三冠电影电视实业公司、湖南某电视台同列为被告,并索赔120万元。

  陈春山提出反诉

  陈春山是黑龙江省公安厅干部,知名作家。他对子非鱼的起诉理由予以否认,并提出反诉,案件将于2月10日同时审理。

  陈春山说,子非鱼诬告其整体剽窃其《警中警》剧本,侵犯了其著作权、名誉权,至此正在创作的电视连续剧《警中警Ⅲ》剧本因忙于应诉而终止,要求判令子非鱼赔偿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应诉差旅费在内的全部损失。

  证据PK

  子非鱼:编剧字幕里没有我

  在子非鱼出示的一份与湖南某电视台签订的《〈警中警〉剧本协议书》中,双方约定:一,乙方将该剧本交给甲方,甲方有改编权和摄制权。二,甲方在两年内有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联合摄制该电视剧及决定该剧的主创人员,乙方不予干涉。三,乙方享有该剧的署名权。电视文学剧本署名权由乙方独享,编剧署名权乙方居首位……五,乙方独享该剧的电视文学剧本的出版发行权等相关权利……

  子非鱼说:“根据和湖南某电视台签订的协议,我在这个剧本的改编创作中起了主要作用,编剧应当有我的名字,但事实恰恰相反——《警中警》电视剧的片头字幕为:‘编剧:陈春山、张辉力’,根本就没有我的名字,片尾字幕为:‘原创编剧:陈春山(执笔)、子非鱼和黄兰兰三人’”。

  陈春山:仅用了原剧本的名字

  陈春山坚称,来到长沙之后,认为子非鱼的剧本没有借鉴的价值,因此提出了自己独立创作剧本的建议,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同意;后来创作的这部《警中警》仅仅是采纳了前者的作品名称,实际内容与原作已无关系,因此,他没有侵权。

  那么,为何子非鱼的名字还会出现在原创编剧中?陈春山解释,应湖南某电视台的请求,他才答应写上去的。

  作者:夏雄 储彪 易霆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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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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