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 重新发现“手”的价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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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遗保护 重新发现“手”的价值
2009年02月16日 09:37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日前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上,不少民俗专家建言非遗传统技艺保护慎提“产业化”。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说,在西方一些后工业化国家,人们已经重新发现了手的价值,最精致的西装都是手工缝制的,最有价值的玻璃都是当场吹出来的,“尽管现代工业生产创造了极为丰富的现代文明,但是传统手工业也不能弃之如敝屣,我们应当在时代背景下把传统技艺振作起来,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九种非遗保护措施中,除了记忆、存档等之外,还有一条“发展和振兴”,生产性保护就是这一条的体现。在此次非遗保护论坛上,专家认为,这种保护方式主要适用于手工技艺,并非所有非遗类别都可以照搬。

  保护不能脱离现实生活

  福建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传承人叶启桐说,生产性方式保护不能脱离现实生活,否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失去其生命力,成为干枯的标本。

  清华大学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冯立昇说:“手工艺不能与现实生活脱离,世界上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手工艺,宋元的瓷器就与唐代的瓷器不同。也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生产性,像钻木取火更多的是表演性。”他认为,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确面临着市场竞争力的问题,如何进行有效的保护,需要在现实实践中进一步探讨。还有不少专家学者指出,生产性方式保护要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不适当的创新很可能产生大问题,有的专业工作者盲目创新,误导了媒体、误导了观众、也误导了管理者,结果自己挖坑自己跳,把传统艺术的发展引向歧途,最终导致文化的“自杀”。要防止和杜绝这种现象。

  如何既保持传统手工技艺的“流动性”又不“流失”其技术本体和人文内涵也是专家们关注的焦点。对此,叶启桐认为,在文化已经成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社会,蕴含着多种文化价值和人文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现代工业难以比拟的生命活力。

  生产性保护不等于产业化

  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秘书长邱春林表示,市场经济无孔不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应该主张多元化,不是工业化就一定不好,也不是手工业作坊就一定好,当前的非遗名录中有不少项目都属于为别人进行生产的商品生产,与现代大工业其实是相通的,保护主要是基本技术和人文内涵的延伸。

  “作为珍贵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可以在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中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开发的良性互动。”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研究员吕品田说,但如何既保持传统技艺的流变性又不至于“流失”其核心技术和人文蕴涵,是生产性方式保护需要认真研究和深入探讨的问题。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员、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徐艺乙也表示,在“合理利用”时,“产业化”的提法要慎重。“产业要求有规模有标准,但文化要求个性、要求独特、要求差异”,“做抽水马桶,每个抽水马桶都不一样,是灾难;但做紫砂壶,每把壶都一样,也是灾难”。

  “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完全是两回事。”徐艺乙说,产业化要求低成本、大批量的生产,这和手工技艺的生产正好相悖。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往往会受到供求关系影响,从而出现过度开发甚至完全背离手工技艺原貌的生产行为。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邱春林就痛心地说,有些白族扎染生产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已经将原本的天然植物染料换成了化工染料,以至于生产基地内充斥着难闻的化工原料味道。

  不应以西方标准为标准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面临的困境,除了技术方面的,还有制度方面的。”中国中医研究所所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柳长华说。自近代以来,我国很多学科都是在西方影响下建立起来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如何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扬长避短?我们往往是以西方标准为标准,结果越弃越糟、越避越短。“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们自己的一套标准和规范。”柳长华的观点也引起不少与会专家的共鸣。

  学者乌丙安表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管理,应有专项管理条例来保障实施,维护代表性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和权益,维护手工技艺传承机制,严加防范打击借生产性方式保护之名,行以假乱真、粗制滥造、见利忘义之实等一切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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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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