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昆明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
2009年02月17日 2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昆明二月十七日电 (康静)云南省文化厅十七日通报,该省省会昆明市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以保障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传承。

  据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为加大对昆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近日下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并提出在有条件的市、县(区)应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组织传承人开展教、帮、带、传等形式的文化传承活动,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教学内容,对其进行传播、传承和弘扬。

  据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的存在可有效避免因传承人去世导致“人亡艺灭”的局面,使这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世代传承下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昆明市经批准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有国家级四项、省级十二项、市级三百一十八项。而这些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只有近百名,如果不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相关技艺将面临失传的威胁。据了解,昆明市一直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权威机构——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在未来的几年中,昆明将建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命名与保护制度;选择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寨,建立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办、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

  昆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中国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项,分别为口述文学阿诗玛、滇剧、大三弦、石林彝族刺绣。据悉,该市投资八亿元人民币将于二0一0年建成中国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示范基地,基地建成后将邀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课授徒,形成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交流的重要场所。(完)

【编辑:宋方灿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