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宪锋:圆明园兽首须归还中国 圆明园应该当原告——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牛宪锋:圆明园兽首须归还中国 圆明园应该当原告
2009年02月18日 1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宝工程•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作客中新网
牛宪锋就圆明园兔首鼠首将被法国佳士得拍卖回答网友提问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点击观看视频访谈回放

  中新网北京2月18日电 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流散海外近150年,其任何一件的新动向都会牵动国人之心。2009年春节前,佳士得拍卖行发布消息,根据著名时尚大师伊夫•圣罗兰的遗愿,他所持有的圆明园鼠首及兔首将于2月23日进行公开拍卖,估价总额高达两亿人民币。2月18日下午,国宝工程•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作客中新网,就法国佳士得拍卖中国的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圆明园兽首像并非仅为"史上最贵水龙头"

  圆明园鼠首及兔首将于2月23日进行公开拍卖,估价总额高达两亿人民币。对此,有人认为圆明园兽首铜像仅为“水龙头”,并非“国宝”。对此,牛宪锋认为,圆明园生肖兽首铜像其实有太多历史情感寄托。

  他指出,讲国宝,什么是国宝?国宝实际上是说并不是单单来指一个物件,实际上更多的是一个情感的寄托,因为珍视它,所以称之为国宝,这是一种情感。实际上圆明园因为它确实是当时是一段比较屈辱的历史,而且使文物大量的流失,这样圆明园这三个字它在中国人的情感当中是占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我们一想起来,我们就会想到当年被烧了,东西被抢走了。

  牛宪锋说,现在的这个东西拿出来拍卖,有人就讲,这绑架了中国人的情感,因为中国人特别看重这个东西,一定要,所以我给它一个非常高的价格,这种方式它无疑就是说把中国人的情感绑架了,以此为要挟,实际上也是无异于抢劫。

    圆明园兽首是不可移动文物 要返还给中国

  牛宪锋在今天下午作客本网时表示,圆明园鼠首和兔首是在战争中被掠夺的不可移动文物。我们是维权者,维护的是流失文物主权的尊严。同时提出我们合理的要求,也就是说要求返还给中国。

  他说,在我们的定义里面,流失文物指的是鸦片战争以后到新中国成立以前,100年多一点的时间,因为战争掠夺,非法的不道德的方式流失到海外的文物。对于这样的流失文物,以圆明园鼠首和兔首为例子,因为它是典型的流失文物,跟战争有直接的原因,同时是不可移动文物,你要拿走它必须要先破坏。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的国际公约的原则,被战争掠夺的文物是应该归还给原属国的,所以我们提出坚决的反对拍卖圆明园鼠首和兔首,并对这样的公开拍卖的方式表示强烈的抗议。

    圆明园兽首事件并非我们而是佳士得作秀

  消息公布后,很快中国有律师组织了近百名律师发起律师团,计划以法律途径经诉讼讨还流失文物,这也是第一次中国律师介入到海外文物回流程序之中。法国方面有人士称,中国有关人士此举是在作秀。牛宪锋认为,此举并非是中方人士作秀,而是佳士得在作秀。

  牛宪锋说,中国追讨圆明园兽首铜像,实际上是依据国际公约的相关的原则作为一个法理的支撑和道德的支撑,通过外交协调,通过民间交流,学术研究,在一个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解决流失文物的问题,最终促成流失文物回到中国。这种讨还就是以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法律的途径分成诉讼的方式和非诉讼的方式,我们一直主张的是非诉讼的方式,就是外交协调、民间交流这样的方式,这种可行性会更大一些。因此,某法国亚洲艺术专家所谓中国在作秀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牛宪锋认为,佳士得拍卖行其实更有作秀的成分。他指出,有人告诉我,这是拍卖公司一个非常好的营销案例,就是以鼠首和兔首作为一个噱头来炒作,为什么要炒作呢?因为这场拍卖在外国人眼里,它期望值非常高,为什么高呢?首先其一它有一个背景,就是现在欧美国家的一个金融危机,艺术品市场是不是景气?这场拍卖会是一个方向标。同时像这么大规模的私人收藏的拍卖,这在历史上也是非常少见的,总共有700多件,总估价可能将近在3亿欧元左右,所以很多人都非常关注,对它的期望值非常高。佳士得其实是找一个借口来把拍卖推广,做一个市场营销,让更多的人知道,因为它可能是以鼠首和兔首为一个关注,让一些收藏家,有购买能力的收藏家去关注其他的700多件其他类型的拍品。

    圆明园管理处最适合当追索兽首原告

  原告问题是追讨圆明园鼠兔首事件的焦点之一。对此,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表示,按照律师的说法,最适合当原告的是圆明园(管理处)。

  牛宪锋表示,按照他给我们讲,最合适的应该是圆明园,但是出于客观的原因,圆明园作为原告有一些困难。另外后来出现了一个原告,叫爱新觉罗宗亲会。 但很多法学界的人士还有很多媒体的记者都在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对这个宗亲会,从我听到的一些意见当中,对他有一些质疑,认为他作为原告的身份不成立。

  同时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律师,他曾经给我们提出来了两点,最核心的两点,其一,我们如何,就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如何来定性,就是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的确确它的性质就是被战争掠夺的,这是定性的问题。我们在法律文件上这个定性能不能站得住脚。其二,最好的方式还是实际上不要直接一下子进入法律诉讼的环节,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外交层面的途径,外交协调,由政府出面来做,这是最合适的。

    诉讼追讨圆明园兽首风险:若败诉或成惯例

  对于有关律师团以诉讼方式追讨圆明园文物,牛宪锋说,比方说败诉了,就是说这会成为一个依据或者说成为一个案例,类似的流失文物它的拍卖就变成了合法的,不管是拍卖公司也好,不管是收藏者也好,他都会以这个案子为一个依据,或者是一个案例来讲,这样久而久之,流失文物的拍卖就变成了一个被默认的或者是被公认的一种商业的惯例,其一它会对文物流失,就是流失文物原属国的人民的情感造成伤害,同时对于文物保护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命题造成一个非常大的伤害。

  他表示,所以我们必须把可能面临的问题和障碍都排除清楚,严格的按照法律程序来办,如果我们一旦是行不通的话,那就要找一种可行的方法来解决。

  他还介绍说,法律诉讼可能有不同的目的,一个目的是阻止这场拍卖,要求它撤拍。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我们要追索回这两件文物,实际上目的是不一样的,它的适用法律也是不一样的,针对的主体也是不一样的,我要撤拍针对的就是拍卖公司,我要追回可能要面对的就是收藏者,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

    "圆明园兽首追讨"民间先行,去年10月已发信函

  他说,近百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以法律的形式对圆明园的鼠首和兔首进行追讨,这是“协助政府,民间先行”,最终文物的回归还是要上升到国家层面,上升到政府层面,通过外交协调的方式让它最终回来。

  牛宪锋表示,我们的定位里面有一句叫协助政府,民间先行,我们作为民间组织、公益组织,我们是可以先走一步的,先把一些回归问题存在的一些困难、一些障碍,通过民间交流的方式来解决掉,“最终文物的回归还是要上升到国家层面,上升到政府层面,通过外交协调的方式让它最终回来。”

  他介绍说,10月底他们给法国方面发了一封正式的信函,收信人是这次拍卖的核心的人物,这封函主要讲的是我们的文物是怎么流失的,是战争导致它们流失的,是不道德非法的方式流失的。

  他强调,我们讲不拍卖是底线也是前提,如果不拍卖我们是可以有探讨的空间,商讨的余地,我们可以用合法的合理的方式让鼠首和兔首作为文化遗产发挥它最大的价值,同时我们也可以商讨一种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让这两件文物回到中国。

    中国近千万件文物流失海外 抢救国宝有三方式

  牛宪锋说,中国文物现在在海外的数量,几年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有一个统计,那个统计并不是很全面的,只统计了100多家博物馆,当时它的统计这些馆藏文物大概超过100万件。另外,根据这个数据推测,民间的中国文物的数量可能为该数字的十倍,超过了1千万件。

  2003年7月5日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启动了国宝工程,同时还提出了文物回归的三种方式:回购,就是可以买回来的;还有回赠,通过一些企业,一些爱国人士,包括一些海外华侨捐赠回来的;还有讨还,讨还的定义不是一个简单粗暴的方式,现在的语境下面肯定是行不同的。

            牛宪锋:圆明园兽首像并非仅为"史上最贵水龙头"

            牛宪锋:圆明园兽首事件并非我们而是佳士得作秀

            牛宪锋:"国宝"更多是情感寄托 "圆明园"地位特殊

            "圆明园兽首追讨"变作秀? 牛宪锋:作秀不是坏事

            牛宪锋:律师称圆明园最适合当追索兽首原告

            牛宪锋介绍追讨圆明园兽首风险:若败诉或成案例

            "圆明园兽首追讨"民间先行 最终上升到国家层面

            牛宪锋:圆明园兽首是不可移动文物 要返还给中国

            中国近千万件文物流失海外 抢救国宝有三方式

            圆明园兽首追索大事记:何时才能“回家”

【编辑:宋方灿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