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铭超首次出面解释:为什么“这个款不能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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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铭超首次出面解释:为什么“这个款不能付”?
2009年03月03日 17: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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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圆明园鼠兔首拍卖中标者是来自厦门的收藏家蔡铭超,对于他采取这种手段来阻断流失的圆明园文物的拍卖,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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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3日电 3月3日凌晨,蔡铭超透过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致函中新网,对于他在宣布自己是圆明园鼠兔首的最后投拍者时宣布的“这个款不能付”,予以解释。他说,我是一个中国收藏家,也是国宝工程收藏顾问,愿意尽个人的力量抢救流失海外文物。圆明园鼠首和兔首被拍卖的时候,我必须站出来买。我有这个机会、也有这个能力。

  在圆明园鼠首兔首拍卖结束五天后,竞拍者蔡铭超终于露面。在3月2日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的新闻通报会上,蔡铭超表示:这个款不能付。此前,2006年10月蔡铭超曾在香港以1.16亿港币拍得一尊明永乐释迦牟尼坐像。2007年12月,蔡铭超成为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国宝工程收藏顾问”。

  为什么“这个款不能付”? 2月26日圆明园鼠首和兔首拍卖结束后,国家文物局第一时间表态并紧急下发《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佳士得拍卖行在法国巴黎拍卖的鼠首和兔首铜像是从圆明园非法流失的。佳士得在我国申报进出境的文物,均应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这个证明或证明文件不全,将无法办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通知》规定,文物部门如发现佳士得申报的进出境文物可能是被盗、走私文物的,应立即向国家文物局和公安、海关部门报告。

  蔡铭超认为,作为一个中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规定,相信他本人和中国其他收藏家今后都会这样办。如果这两件拍品无法入境,自然不能付款。

  拍卖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抹杀文物流失的历史、无视国际社会的道德法理、破坏商业拍卖的规则,中国政府、广大民众以及热心文化遗产保护的各国人士均表示强烈反对。但拍卖如期进行。如果不参与竞拍,通过这样一个非常情况下的非常举措来夺过对鼠首和兔首的主动权,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有可能将永远消失在视野之外,而拍卖流失文物甚至可能将成为有“案例依据”的商业惯例,后果不堪设想。拍卖流失文物这不是第一次,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多行不义必自毙。拍卖战争劫掠艺术品的行为的性质,注定它必遭失败。拍卖流失文物的行径也必将遭到全世界有道德良知的人们的唾弃。正如国家文物局的声明所言:坚决反对并谴责所有拍卖非法出境文物的行为,拍卖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佳士得方面承担。

  附: 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

  [2009-02-26]

  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近日,佳士得拍卖行(CHRISTIE’S)在法国巴黎拍卖了从圆明园非法流失的鼠首和兔首铜像。佳士得拍卖行的这一行为违背了相关国际公约的精神和文物返还原属国的国际共识,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

  鉴于佳士得拍卖行近年来已有多次公开拍卖从我国劫掠、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的行为,所涉及的文物均为非法出境。为加强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我局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应当认真审核佳士得拍卖行及其委托机构、个人在我国申报进出境的文物。所有文物均应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文物所有人的详细信息、文物的流传过程和历次交易证明文件、文物出境证明文件、文物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公证机构分别出具的文物权属证明文件等)。未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证明文件不全的,不予办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

  二、各管理处经审核认为佳士得拍卖行所申报文物可予办理文物进出境审核手续的,应当书面报经我局批准,并附申报文物的相关材料。

  三、各管理处在审核佳士得拍卖行所申报进出境文物时,发现可能为被盗、走私文物的,应立即向我局和当地公安、海关部门报告。

  请各管理处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此通知。  (《通知》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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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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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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