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文化热点:“国字号”领衔 “山寨”热度不减(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两会文化热点:“国字号”领衔 “山寨”热度不减(2)
2009年03月13日 0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3日,著名主持人倪萍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中新社发 金立冬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山寨文化:生存还是死亡

  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一位政协委员多次对媒体澄清:自己的提案被曲解了。讲这话的人是文艺界的倪萍委员,她的提案说的是“山寨文化”。

  当有媒体爆出倪萍委员建议立法封杀“山寨文化”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不少网友认为她根本不了解何为“山寨文化”,更有言辞激烈者认为这个提案很“雷人”。

  倪萍随后站出来澄清,称提案被曲解了,自己从来没有提过“封杀山寨”,只是反对抄袭、剽窃等盗版文化以“山寨”为旗号泛滥横行。

  不光是倪萍,参加两会的多位代表委员都对“山寨文化”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看法也不尽相同。

  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赵维绥日前接受采访时称,“山寨文化”通过媒体传播,涉嫌侵犯著作权。他同时表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我们将会引导‘山寨文化’,它自身也不应和主流文化对抗。”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日前表示,山寨文化是人民群众的创造,体现了民间的文化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它有它的生存依据,山寨文化创作的有价值的、好的东西,应该纳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小结:作为2008年最火的文化现象,“山寨”进入两会代表委员的视野并不出人意料,其未来的命运亦颇受人关注。

    “恢复繁体字”引发广泛争议

  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提议“废简复繁”,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网络上立场鲜明的两大阵营争得不可开交。

  支持方称,海外华人圈都在使用繁体字,造成华人不同字的局面,只有恢复繁体字才能让大中华有凝聚力。而反对方称,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其实质是对文字演变进步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对中国五千年文明的继承和发展,而恰恰是一种“倒退”。

  知名汉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发表意见称,“方块字堪称世界上最发达的文字,中国大陆所使用的简化字终会恢复为繁体字,这种信心我从未动摇。”

  对于由此提案引发的争论,教育部语用司负责人日前回应称,简化字作为中国公务活动、公众服务场合等四大领域使用的规范文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在法律未做修改的前提下,简化字的使用规定不会调整。国家语委资深专家则表示,认为简化字破坏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观点“过于夸大了其影响”。

    小结:繁简之争其实由来已久,因其涉及面非常之广,关系到每一个使用简体字的人,所以历次一经提出便会引发广泛争议。可以想见的是,这种争议在一段时间内还将存在。相对于上述两种或存或废简体字的看法,另外一种观点则比较折中,即“写简识繁”或“用简识繁”,支持这种观点的人亦不在少数。

  代表委员回应兽首事件 重申反对拍卖立场

  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圆明园鼠兔首拍卖事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屡次被问及,多位代表委员回答相关问题时,均重申了反对拍卖的立场。

  3月5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首次公开回应“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

  单霁翔强调,有关竞拍纯属个人方行为,文物部门在其召开新闻通气会前毫不知情,更未参与。鉴于佳士得公司不顾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坚持拍卖铜像,国家文物局即按照此前向佳士得方面表明的原则立场,在法律框架内,对今后佳士得拍卖公司在华相关业务活动采取了必要措施。此项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仅限于对佳士得拍卖公司提交的文物进出境申请行为。这并不会影响被劫掠文物回归中国。

  3月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在回答记者关于“圆明园兽首拍卖”问题时表示,中国有权追溯这些文物,并指出有关公司“这种雪上加霜的行为是很不道德的”。

  3月12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发展”专题采访。在回答境外媒体的提问时,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欧阳坚就圆明园兽首被拍卖作出回应,表示坚决反对并谴责所有拍卖非法出境文物的行为,不承认对被劫掠文物的非法占有。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编辑:张中江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