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遗孀为房产状告女儿 当庭念亡夫日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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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遗孀为房产状告女儿 当庭念亡夫日记
2009年03月26日 09:05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杨女士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
杨女士出示了老伴日记。
对母亲将自己变成被告,张某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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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遗孀为房产状告亲生女儿

  念亡夫日记证明房产归己

  曾编辑出版《红岩》的老一代著名作家张羽4年前去世,而其身后的遗产却因继承问题出现分歧。为此,作家的遗孀杨女士将亲生女儿张某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生前购房两套

  留书遗产归妻

  “张羽在日记里都说了遗产归我,怎么还不能确认遗嘱有效呢?”昨天法院开庭后,杨女士当庭拿出了张羽生前的日记,以此证明老伴生前所立遗嘱的真实性。记者看到,在张羽1999年1月8日的日记中写道:“为妻又写了一份预拟身后遗书:‘一旦没了我,遗产归妻杨××,儿女权益,由妻支配’。”

  杨女士说,她于1981年经人介绍与作家张羽结婚。女儿张某是她与前夫所生,再婚后,她带着9岁的女儿与张羽共同生活。婚后,张羽购买了位于东四十条的两套房屋,这两套房屋分别位于同一栋楼的四层和六层。女儿长大成人后,杨女士与老伴住在四层,而女儿一家住在六层。杨女士称,张羽在1999年曾立有一份遗嘱,明确写明:“遗产归妻杨××”。2004年10月21日,张羽因病去世。杨女士惋惜地说,此后因女儿张某阻挠她办理对这两套房产的遗产继承公证,致使房屋无法过户到自己名下,因此要求确认亡夫张羽生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昨天,由于张某及诉讼代理人要求对已鉴定的遗嘱重新进行鉴定,所以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

  母亲:起诉就为顺利过户

  “我起诉她(女儿)并非出于恶意。”庭审结束后,杨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诉目的只是为了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了方便房产顺利过户。

  杨女士说,事情起因于2007年,那是老伴去世3年后,她来到东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两套房子办理过户,“过户是为防止拆迁、抵押或买卖等时,有麻烦出现。”她称,随后交易中心说,过户需要有证据,需要对她手中的遗嘱进行公证。但公证处说,遗嘱的公证必须由立遗嘱者本人来公证。可张羽已经去世,这使得她一头雾水。随后,她了解到,遗嘱是否有效还可通过法院判决确认,但这类案件需要有原被告。

  与此同时,女儿和其爱人得知母亲要将两套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感到很生气。“有一天晚上,他们来到我家,对我拍桌子,指责我不该把两套房子都过户到自己名下,他们也应该有一份。”杨女士说,她对此很生气,正愁找不到被告的她,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如果她聪明一点,在开庭时就配合我,让房子顺利过户到我手中,那我会念她的好,自然会把房子给她。”她说,她现在虽然与女儿住上下楼,却因此事互不理睬。在被问及她与女儿之间平时的关系时,她称不方便说,只称张羽生前与女儿的关系不好,张羽不太欣赏这个女儿。

  女儿:遗嘱系母亲篡改

  昨天庭审后,女儿张某情绪十分激动,她站起来与母亲对质,称母亲将自己变成被告“没良心”。她说,在母亲患病时,是她与爱人将母亲背去医院,她也从未对母亲有过任何不孝行为。

  对于母亲手中的遗嘱,张某说,母亲起诉时只有一份遗嘱,可开庭后却变成了三份。她认为,杨女士提交的张羽的三份遗嘱中,前两份形式有瑕疵,最后一份遗嘱系其篡改,因此不同意母亲的诉讼请求。在鉴定机构已作出鉴定结论认可遗嘱有效的情况下,他们向法庭再次提出对遗嘱的形成时间进行重新鉴定。对此,杨女士认为,三份遗嘱在内容上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内容都是说遗产由她继承。

  晨报记者 白明辉 文并摄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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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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