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取名限于八千规范汉字够不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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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取名限于八千规范汉字够不够
2009年04月14日 16:10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张《规范汉字表》很快将面世,它确认了8000余字的规范地位。据说,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也要限定在其中选取。从规范和管理的角度说,这当然是好事,但从实行推广和公众接受度来看,难度并不低。

  据公安部门表示,在二代身份证换领过程中发现,要应付中国人取名字,连目前的7.6万字汉字国际编码也不够用,至少还有8000个字找不到,其中至少一半是错字、别字。如果能把取名用字限于8000个规范字,那么基本可以避免“赵C”这样的名字出现,也会降低户籍警录入姓名的工作难度。不过,这条办法很难适用于少数民族同胞,也不适用于加入中国籍的外裔人士。如果将后两者区别对待,那么就会出现法规“看人下菜”的情况。

  再拿“赵C”的姓名权官司来说,法院判定赵C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名字,理由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民法通则》在我国是仅次于《宪法》的上位法,即使是公安部的《姓名登记条例》也不能与其冲突,更何况一份国家语委的《规范汉字表》?要实现取名限于8000字,也就必须先修改《民法通则》,这个过程绝非指日可待。

  取名用生字、僻字不仅不便行政管理,也有碍本人日后生活,这是事实,只不过硬币有正反两面,用生僻字取名也有其积极意义。中国人口基数大,姓氏不多,又常用两字、三字取名,如果限于8000字内,且只择取意义美好的字,难免出现大量重名。用生僻字能避免不少重复。在古代,贵人取名喜欢用生僻字,既是为了方便避讳,也是为了区别于同辈兄弟,比如像胤 、胤 这样的怪字。

  另一方面,汉字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也需要我们去保护。如果把8000字硬生生规定为规范,其它全部打入冷宫,几十年后,汉字的多样性将不复存在,这份文化神韵也将大打折扣。

  不可否认,希望取名限于8000字的人,目的是为了创造便利,适应时代发展,但从人的自主权来说,毕竟还是一种限制。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究竟应该限制越来越多?还是自由越来越多?答案是很显然的。

  (施平)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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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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