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禁播名人"丑闻" 为屏蔽明星绯闻叫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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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禁播名人"丑闻" 为屏蔽明星绯闻叫好
2009年05月07日 08:59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文艺点评:总局禁播名人“丑闻” 为屏蔽明星绯闻叫好

  报载,近日一家省级电视台为一位“丑闻”女明星制作出上下集专题片,对其所谓“复出一周年”,大肆渲染。对此,国家广电总局再次发出声音——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严格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情等花边新闻、八卦新闻,凡再有播出此类节目的电台、电视台,一经发现,要从策划选题者开始,层层追究责任。我们为广电总局的这道禁令拍手叫好!

  近年来,一些媒体对明星绯闻情有独钟,津津乐道,乐此不疲。诸如,谁谁同性恋啦,某某闹婚变啦,谁是谁的私生子啦,某女明星和某男导演有“潜规则”啦,甚至,谁与谁酒吧里卿卿我我啦,某与某轿车里男欢女笑啦等等污七八糟的东西充斥一些报纸版面和电视荧屏。这样的所谓娱乐新闻,让人疑惑:它们究竟在传播什么,倡导什么?那些媒体的责任感何在?

  对明星绯闻的大肆炒作,在一些媒体上已成了一种歪风邪气,一种精神污染。它在潜移默化地侵蚀着青少年的审美观和价值观,毒害世道人心和社会风尚,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此风不刹,必将危害社会和谐安宁。

  某些“问题明星”和低俗节目的走俏,固然有其复杂因素,但明眼人一看,便不难发现答案——

  首先,媒体有责任。在资讯迅猛发展的今天,随着报纸和电视频道的骤增,媒体间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是一些综艺、娱乐、访谈等节目,为了抢“卖点”,夺“眼球”,提高收视率,扩大发行量,就玩命地从明星身上挖新闻,挖不出新闻就挖绯闻。以此迎合一些人的低级趣味。拿着肉麻当有趣,捧着裹脚布当哈达,将荒芜坟茔做美景。竞争是好事,无论是媒体之间,还是栏目之间,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活力。然而,香臭不分、是非不辨,不讲格调、不负责任地炒作明星绯闻,当作竞争的手段,只能说是市侩主义,是不可取的。须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并不是庸俗媚俗,哗众取宠。在娱乐节目中,对明星的访谈报道,不应牺牲节目的品位,更不该牺牲媒体的独立思考和应有的人文精神。报道明星,可以介绍他们的从艺历程、工作甘苦、敬业精神等,报道他们的情感历程、家庭生活、业余爱好、生活情趣,也未尝不可,但也应该摒弃低俗,引人向上。娱乐节目要娱乐开心,也要情趣健康,启智怡神。这样才能承担起媒体应有的引导风尚,教化人心,传颂真善美、挞伐假丑恶的社会责任。

  其次,明星当自律。如今,有那么一些演艺人员和经纪公司,为了自己或旗下的艺员成“明星”,不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对艺术的苦苦追求上,而是在“歪门邪道”上下功夫。编造一些绯闻兜售,今天说个林间隐情,明天讲个床帏秘事,将赤裸裸的无耻谎言,脸不红心不跳地往外卖,明目张胆挑战社会道德底线。以绯闻丑闻出名,已仿佛成了当前演艺圈某些人的一大法宝。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不必讳言,时下演艺圈里的个别角落,快成了藏污纳垢的文化垃圾场。有些从业者生活趣味低俗,道德意识淡薄,做了违反国家法纪或不光彩的事,到头来却能风风光光地“复出”,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对于这种怪现象,光靠道义上的批评已不能匡正时弊,很有必要用行政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国家广电总局作为管理部门再次“亮剑”,正当其时,出手果断。

  作为媒体,尤其娱乐报道的从业者们,针对“国家广电总局再下禁播令”这一事件,当反思、警醒。媒体的职责决定了自己应该是现代文明进程的记录者,主流文化的传播者,社会和谐的构建者。媒体传播的内容失去人文关怀,失去良知的时候,也正是媒体失去受众,失去社会公信的时候。长此以往,必然遭到大众的抵制、唾骂和社会的鄙弃。

  粒砂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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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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