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档案之十三:国民党谈判代表团抵达北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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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档案之十三:国民党谈判代表团抵达北平
2009年05月22日 18:21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 1949年1月14日新华社电讯稿: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
    2. 1949年3月27日,《人民日报》关于中共中央通知南京政府定四月一日在平举行和谈的报道
3. 1949年4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新华社社论:南京惨案与和平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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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月1日,蒋介石发出求和声明,企图用谈判的方式,为其积蓄力量争取3—6个月的准备时间。为了减少人民的痛苦,取得真正的和平,1949年1月14日,毛泽东发表了对时局的声明,提出与国民党谈判的八项条件。3月26日中共中央将关于举行和平谈判事宜通知南京政府,提出谈判的基础是1月14日毛泽东主席对时局的声明及其所提八项条件。

  4月1日,由张治中、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组成的南京国民党政府谈判代表团到达北平,周恩来等设宴招待。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聂荣臻为成员的中共代表团,开始与国民党代表团举行和平谈判。4月15日,形成八条二十四款的《国内和平协定》。但结果,南京政府拒绝接受协定,彻底暴露了假和平的真面目。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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