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广电产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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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广电产业
2009年09月15日 17: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5日电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将降低门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广电产业。

  在回答有关“广播影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时,朱虹表示,中国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产业发展也实现了快速增长。下一步,将继续以市场为主导,以提高内容产品竞争力为核心的发展体制,转换体制、创新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产业。

  朱虹说,今后将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国有影视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经营性的国有影视制作单位、出版单位等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我们还充分利用股票等资本市场,扩大投融资渠道,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上市融资,全国广电系统已有7家企业成功上市。同时,深化电影院线改革,进一步巩固主流院线市场,积极开发二级院线市场和农村放映市场,大力开发电视播映、音像放映和网络新媒体传播市场,加快形成多层次的电影市场体系。

  朱虹说,将降低门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广电产业。近年来中国广播影视民营企业也越来越活跃。2005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专门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广播影视领域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在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创作生产领域,民营资本投资投产的比重正在迅速增加,涌现出了一批颇具影响与规模的民营影视企业,如北京英氏影视艺术公司、海润影视制作公司、新画面影业公司、保利华亿传媒、三辰卡通企业集团、光线传媒公司等,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影视产业发展的一支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力量。广电总局适时地对这些非国有影视制作机构直接进行业务管理,同时制定政策鼓励海外影视剧制作机构与中国影视机构进一步加强项目合作。

  朱虹指出,将加快重大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目前有提供影视剧制作服务、提供节目制作服务、提供高科技后期制作服务这几种类型的产业园区和基地,作为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引擎,在带动形成产业集群,对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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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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