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知青的婚姻难题:禁欲主义幽灵酿出苦果(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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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万知青的婚姻难题:禁欲主义幽灵酿出苦果(2)
2009年09月20日 08:37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婚姻率

  禁欲主义幽灵在游荡

  就绝大多数知青而言,在下乡的头几年,恋爱婚姻还没有提上日程表。一种风靡的观念是:优先考虑个人问题与革命的大目标是格格不入的。许多青年憧憬的是为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献身,认为沉湎于个人的卿卿我我,意味着失去献身的资格、禁欲主义的幽灵肆无忌惮地在青年中间游荡。于是,紧闭初开的情窦,将求爱者一口回绝者有之;将热情的情书交给领导者有之;将隐秘的情爱之火熄灭在革命祭坛前者亦有之。

  生产建设兵团政治环境也助长了禁欲主义的弥漫。舆论认为,知青到兵团的任务是“屯垦戍边,反修防修”,谈情说爱被看成“资产阶级的思想”。极左思潮笼罩下的兵团,将“男女大防”奉为金科玉律,任何“越轨”行为常受到惩办。有的连队自定土政策;掌灯后男女青年接触,必须有“领导”陪同;有的干部专门稽查男女知青幽会,私拆情书,并拿到大会上宣读,作为“阶级斗争的反映”,或者扣上“侮辱妇女”的罪名。对人权的公然践踏,时常激化矛盾。有的青年不堪其辱,逃出境外,成为罪不可赦的“叛国犯”,甚至万念俱灰,走上绝路。

  相形之下,农村插队青年所处的环境则宽松得多。知青中第一批结婚者在受到知青群体冷落之余,通常能从当地淳朴敦厚的农民中寻找到慰藉。

  1974年末,全国已婚知青有48万人;1975年增至61.4万人;1976年为72.6万人;1977年达到创纪录的86.1万人,占全部在乡知青的10%。在这以后,随着运动迅速退潮,在乡知青大举返城,已婚青年的人数逐年递减。

  婚姻类型

  知青与农民结合,苦果最多

  知识青年的婚姻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双知青类型(夫妇双方均为知青),知青与农民类型,知青与国家职工(军人)类型。以下三份局部性资料对插队青年的婚姻类型进行了一个粗浅的统计:

  第一,1980年吉林省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9%;知青之间结婚的占21%;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4.1%。

  第二,1978年河北省保定地区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5.5%;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5.2%;与职工结婚的占9.3%。

  第三,1976年吉林省怀德县的统计:在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8%,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7.9%;与职工结婚的占7.3%。

  在三种婚姻类型中,知青与知青共结连理一般具有较为坚实的感情基础。但农村艰窘的生活却给这种“理想的婚姻”蒙上浓重的阴影。许多知青婚后只有菲薄的收入,经济上无以自立。若再生儿育女,对捉襟见肘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当官拿数数(四川方言:钱);知妹(四川对女知青的简称)的丈夫,年终要倒补。”“人家的丈夫,都有楼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

  知识青年与农民的结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广,酿成的苦果也最多。白启娴扬名后,地位陡然变化,先由地委书记介绍入了党,继而被增补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擢升为河北省知青办副主任,地区文教办副主任,公社党委副书记。白启娴的归宿是可悲的。“文革”结束后,她调到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气中毒致死,年仅39岁。(当代中国出版社《中国知青史·初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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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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