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福尔摩斯"被称特务 妻儿告作者上法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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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福尔摩斯"被称特务 妻儿告作者上法庭
2009年10月14日 15:2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为一本纪实作品将延安时期的“侦查英雄”陈泊写为特务,陈泊的妻儿近日将作者及出版社告上了法庭。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誉为“延安福尔摩斯”的革命老人陈泊,原名为卢茂焕,建国初曾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51年1月陈泊被公安部以“包庇特务”等罪名错误逮捕,史称“建国后公安系统的第一冤案”,1972年在劳改农场病逝。1980年12月,公安部宣布为其彻底平反。

  今天上午,陈泊之妻吕璜和陈泊的儿子卢山作为原告,向法庭诉称,陈泊1949年间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日前看到一本由张正隆所著、人民出版社2008年 9月出版的《枪杆子,1949》,书中第399页写道:“李逸老人说,广州特务放火,打枪,也没有打死什么人,就是扰乱人心。白云山南边,越秀山一带,火车站附近,晚上信号弹乱飞,给敌机指引目标。去抓,总扑空。×××是军管会主任,觉得有问题,一查,公安局副局长陈博是特务,把这小子抓住了,其他特务再抓就容易了。”

  卢山认为,《枪杆子,1949》一书将其父亲名字中“泊”字写成“博”字,且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原告从来不知父亲陈泊是特务,更不知道父亲曾被抓,故以作者张正隆及人民出版社侵犯其父陈泊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对方指出我父亲是特务,应该举证一下什么时候参加特务组织,他怎么变成特务的,应该说清楚……”

  作者张正隆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他告诉法官,被告所写内容均是经过采访得来的纪实文字,并不是虚构的,引用的都是被采访者李逸老人的原话,没有侮辱诽谤原告,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辩护人出示了90岁的李逸老人的一份证词,称2003年作者采访了李逸,采访到书中涉及的内容,当时李逸讲述了解放初期个人经历等历史情况。但李逸于 1952年去了海南岛,所以陈泊后来因为什么被抓的并不了解,什么时候判的不知道,后来平反也不清楚。辩护人说,陈泊的冤案当初是被公安部以国际间谍和大特务头子为名抓的,但后来判的是“包庇特务”等罪名。

  出版社的答辩请求也是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书中所述内容没有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要点。其代理人还称,2009年1月下旬接到原告吕璜女士的来信,出版社曾出具了书面回复,对于陈泊为新中国成立贡献一生表示敬佩,并在后出版的书中第399页加注上陈泊案件已平反的字样,并将原来所写的陈博改成陈泊。截至发稿前,此案仍在审理中。(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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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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