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家琪交代,1979年初夏的一天,平日里就和李家琪臭味相投、无话不说的陈天民兴冲冲地找到李家琪,说他要去荷兰探望开饭馆的儿子。李家琪听后心中暗喜,觉得这是自己出头的好机会。
陈天民是广东人,在香港有家,解放前充任县国民党警察局长,解放后因与香港黑社会组织勾结作孽,1956年在上海被逮捕判刑,后送青海劳改,和李家琪编在一个队。陈天民告诉李家琪这次探亲只要出去就不回来了,有事可以帮他办。
就这样,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李家琪亲自陪陈天民到北京办出国手续。在陈天民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李家琪把心中的秘密悄悄地吐了出来,他拜托陈天民出境后,找国民党保密局接通关系,或找他的“妹妹”李家宝,联系上后就用“家宝”的名义写回信,并特意告诉陈天民千万要记住:国防部保密局在1947年给李家琪规定的化名叫郑辰,代号为“1078”。
一个月后,李家琪接到了陈天民从荷兰的来信,说“找到了李家宝,你就放心等信吧”。
从此,李家琪天天查找或到别处打听有没有自己的信件。这一天,果然盼来了“家宝”的来信。信中煞有介事地介绍了她的“家庭情况”及难忘的“兄妹之情”。李家琪看了一遍又一遍,高兴得忘了形。
但乐极生悲,几天后他骑马从马背上掉下来,腰、腿摔成重伤,躺在床上。
与特务机关挂上钩后,“家宝”多次来信说要派人同李家琪接头,布置任务,开展工作。但碍于腿伤,李家琪只得将接头日期一推再推。
1980年9月,李家琪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境外的接头人,他们会密谋怎样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
(王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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