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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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3)
2009年11月12日 2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实践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

  记者:这次转企改制工作虽然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从整体上看可谓运作平稳、成果丰硕,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您都有哪些体会?

  文化部负责人:体会很多,简要说有这么几点。首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形成强大合力。三家集团公司的组建,凝聚着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志们的心血。

  其次,深化改革必须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使改革得到最大多数人的支持。一年来,我们多次召开转制单位干部职工恳谈会,面对面听取一线职工的建言,确保各项决策充分反映群众诉求,代表群众普遍意愿。由于充分注重人文关怀和柔性操作,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做到了人心一天不乱,工作一天不断。

  第三,深化改革必须打造专业的改革人才队伍。我们在推进转企改制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支熟悉改革业务、敢于创新、勤奋敬业的工作团队,为各项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记者:三家集团公司的组建,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创造了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文化部负责人: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总结经验与探索创新相结合。我们在总结、借鉴、吸收2003年以来文化单位“事转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三个同步”的创新,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得到职工群众的全力支持。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的体会到,改革是一个接力创新、永无止境的探索过程,必须在总结经验中不断有新的创造,在学习既有典型中不断有新的提升。

  二是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改革的过程也是寻找发展新路径的过程。转制伊始,我们就及时制定了三家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使改革的前景清晰可见,显著增强了改革决策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的体会到,改革是推动发展的有力杠杆,发展是衡量改革的根本标尺,必须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带改革。

  三是借鉴国际经验与立足中国国情相结合。我们认真研究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得出了要充分学习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经验,但不能盲目效仿的结论,坚定了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的决心。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体会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具备世界眼光,但学习外国经验一定要结合本国国情,绝不能盲目崇外。

  四是把握共性与发展个性相结合。在改革工作中,我们坚持总览全局,兼顾各方。凡是重大决策的出台,都采取审慎求证的态度,认真听取不同利益主体的意见,确保了有关方案既体现政策要求,又充分照顾各方正当诉求。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的体会到,文化体制改革任务重、头绪多、战线长,必须充分注意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改革方法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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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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