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中国第一反贪局成立始末(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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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剑”出鞘:中国第一反贪局成立始末(2)
2009年12月03日 14:5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解决这三大难题,有力的机构、精干的人员、充足的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必不可少——然而彼时,检察机关却无一项可达成。

  1989年6月23日至24日,中共中央十三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后不久我们传阅了《邓小平同志1989年6月16日同杨尚昆、万里、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同志谈话要点》,邓小平说:

  “惩治腐败,要认真做几件大事……处理这个问题在于减少障碍,可以搞个政策,就是在一个期限内自报、退回赃款的,可以不予起诉,从宽处理。限一个期限,给他一个机会,同时也劝说一下,也可以举报。搞一个临时大政策。”

  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明确提出了“搞一个临时大政策”的设想。根据这一设想,我立即要求当时的研究室主任余万宁结合广东实际,抓紧时间,组织力量,研究设立治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的具体方案。

  7月6日至9日,我到北京参加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长座谈会,在会上,我提出关于设立惩治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的具体设想:

  “把现在的举报、侦查部门和新增设的预防、情报资料部门一体化,实现举报、侦查、预防和情报资料‘一条龙’作业,并在装备、手段措施方面予以加强。”

  我的设想得到与会人的赞同。

  回到广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8月10日,广东省省委正式批复同意建立广东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8月17日,广东省政府正式作出批复,全力支持广东省检察院建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1989年8月18日上午。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郑重宣布: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正式成立了。

  党和国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利剑”出鞘。

  (摘自《看天下》 肖扬/文)  来源:老年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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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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