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不是“霸王条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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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不是“霸王条款”?
2010年01月12日 15:54 来源:中广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8分报道,我国图书出版发行业的第一部行业规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日前出台。明确规定:对于上市一年内的新书,必须按照图书标定价格出售,不得打折;图书网上销售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

  有人认为,《规则》的发布结束了图书交易缺少行业规范的局面,而实体书店则认为从此可以和网络书店相安无事。许多读者则认为这将刺激盗版书的泛滥,各方反应不一。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否合理?《新闻正反方》详细解读。

  正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彬

  反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煦

  争论一: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不是霸王条款?

  张彬:我觉得不是什么霸王条款,而是国家准备对混乱的图书出版和发行业至关重要一个举措。如果这种混乱的状况不改变,以后书价会越来越高。因为现在买书的时候觉得,如果图书不打折,那简直就是有问题了,感觉不打折是不正常的。有明码实价的定价,有规范的体系,书不是非得打折不可。之所以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是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比如定价的问题,中间运作问题等。

  但是终于我们看到了这么多年,这么混乱的图书出版业,现在有了自己的第一部行业规范,很快它会朝着更规范,更专业化的方向迈进。而且国家一旦对打折有了规定,随之而来的是对定价、发行、甚至对书号的管理有更进一步的管理。

  朱煦:书的价格谁说印在上头就不能变了,如果变一变价格就变成混乱了,就变成不合理了,这就很奇怪了。就像对自由市场叫所有的菜贩说,今天的白菜只能卖7分,你要卖6分5我就要关你的张。

  而且书的价格到底定的合理不合理,定了价格是否就是说头一年一定要卖这个价格,我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以为不打折就能够保护住市场有效竞争,恰恰不知道,有些书出的时候就已经是先天不足,定价又过高,如果你非要让它憋到一年以后才来打折,才来处理,那才是血本无归,才是对这样出版商更大的伤害,原来顶多是小亏,现在要亏死。所以一年的保险期来保护竞争力差的,根本没用。

  争论二: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否有利于书价下调?

  张彬:大家可能觉得买不着打折书了,但是以后,比如现在20块钱的书涨到50了,就算给你打个对折,其实你付出的成本还是要高了。但是站在长远的角度来看,如今有关部门已经对折扣有进一步的规定,随之而来高书价的书必然就会成为一种风险,再出高书价的书可能面临着根本没有市场的情况。这是对出版发行市场采取的第一步政策,也是为了治理过书价低折扣,目的是希望图书业健康发展。

  如果我们一步一步从定价、折扣开始,上溯到发行的环节甚至追溯到书号的管理,最终价格会降到大家能够接受和欣然认可的程度。

  朱煦:一年之内不要打折扣恰恰是为推高书价埋下了一个伏笔,价格是高还是低要在定价下工夫,而不是在折扣上下工夫。如果说限制了折扣就能使书价下来那是天方夜谭,只有放开了打折才能将书价进一步降低。

  争论三:新书上市一年内不得打折,是否在打压网络售书?

  张彬:现在网站之所以卖书卖的火,第一折扣比较低;第二购买的渠道比较方便,不用去架子上寻找;第三可以送货到你跟前。如今把打折这条给它固定死了,原来它打7折的书,现在规定只能8.5折,对网店来讲是盈利增加了,收入增加了,只能把重点放在服务和书籍的品种上,对网店只有大大的好处。

  朱煦:限定8.5折以后,人们确实不会去网店去买了,只能到非法的网店或者是非法的书摊买了,因为人们还是首先有一个价格的选择。

  如果我们限制住网店它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它本来能够做得更好的一些事情做不成了,人们不去买书了,应该能够享受的方便、服务、快捷都没有了。我们就退回到不得不到门店去买书,门店当然就可以继续做大爷,继续维持价格的高度,那今天的网络销售又将离我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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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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