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报令”引发媒体不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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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铁“禁报令”引发媒体不满
2010年01月19日 15:11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北京市政府部门的一纸公文“取缔”了地铁里的报刊零售,只保留市政府批准的唯一的地铁报《北京娱乐信报》免费发送,并说明这样做是为了“安全”。这种做法显然没能让公众买账。连日来,北京地铁“禁报令”已成了国内外媒体的众矢之的。

  香港《南华早报》1月12日报道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下令,禁止在该市70多座地铁站内出售报纸,唯一的例外是一张与市政府关系密切的小报。该报的竞争对手大呼不公,称此举试图扼杀竞争,而乘客们则指责政府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问题上。”该报道还援引乘客的话质疑“禁报令”是典型的官方思维,也就是说,“有关部门最好少做事,以最大限度减少做错事的风险”。

  1月18日,重点关注国际新闻的《环球时报》刊发文章说,在发生过 “9·11”恐怖袭击事件的美国纽约、发生过“沙林毒气案”的日本东京、发生过地铁爆炸案的英国伦敦,都没有像北京这样把报纸当成危险品发出地铁禁售令。在这些国际化大都市,报纸并不是地铁的麻烦或负担。

  《新京报》援引新华社记者王军的观点说,北京民众向来有在地铁内读书阅报的习惯,地铁“禁报令”无疑会给这个习惯带来影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此政策的单位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听证会,所有的利益关系人均有权利参与。北京地铁“ 禁报令”在出台前,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和尊重民意。

  《人民日报》也于近日刊发署名文章《事关群众利益的“禁令”要谨慎》。该文指出,对报业市场而言,地铁车站是一个香饽饽。免费的地铁报在许多国家一纸风行,效益可观。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这一市场的争夺也相当激烈。该文反问说,既然《信报》“可以在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的情况下免费发放”,如果其他报纸也“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是不是也能法外开恩?

  该文直言道:买份报纸在地铁上看,不仅是地铁乘客的一种生活习惯,更是一个都市的文化景观。这种习惯、这一景观,非但不应当禁,还应该好好呵护和培育。如果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就应该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尤其是广大地铁乘客的意见;就应该在听取意见、实地考察、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既消除安全隐患,又方便乘客买报的方案来,而不是用一纸“禁令”弄得乘客欲买报而不得。下“禁令”,确实简单易行,却有“懒政思维”之嫌。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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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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