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九成网友抵制图书限折 《规则》何去何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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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九成网友抵制图书限折 《规则》何去何从?
2010年01月19日 17:13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书一年内只能以原价零售,最高折扣不能低于85折。”这是国内图书出版业三家协会联合颁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本报1月9日曾作报道)中的图书“限折令”。昨日是《规则》正式实施的第十天。记者发现,自颁布以来,“限折令”除了遭到图书消费者们的口诛笔伐以外,并没有对书店带来多少“制约”。

  -网上书店:满眼尽低“八五折”

  记者昨日登录当当网、卓越亚马逊等大型网上书店看到,“打折”的广告满眼都是,其所售图书的折扣依然很低,大部分低于八五折,部分甚至低至三折。

  在当当网上,《小团圆》、《明朝那些事儿》、《杜拉拉升职记》等年度畅销书的价格都在7折以下。除了大型网上书店外,在淘宝网等综合购物网站,出售图书的店铺也不计其数,很多新书都在8折以下;而且,在这种“个人对个人”的图书销售模式下,可以进行“议价”买卖。

  据当当网的相关人士介绍,对“限折”规定有诸多的疑问,比如各家书店是统一时间调价还是自行逐步调整、所有品类的新书是否要全部统一折扣、小网站及小书店如何监管等,要等待细则出台后再进行研究实施。

  -民营书店:价格低于国营

  记者在武汉图书大世界看到,在民营书店买新书依然都是8折。

  在一家书店,一位顾客问老板:“你这里有没有《朱镕基答记者问》这本书?”老板说:“有。”顾客又问:“打几折?”老板说:“8折。”顾客付钱买书走人。

  老板告诉记者,民营书店新书的品种没有新华书店多,但只要弄得到的,都是8折,“要是价格没有新华书店低,怎么能吸引顾客。”

  -国营书店:价格基本不变

  作为传统经营图书的新华书店等国营书店,新书零售价格跟以前一样。

  在崇文书城,来选书的顾客不少,新书的价格都在85折以上,不少新书是按定价销售,会员可享受9折。

  据崇文书城市场营销部易经理介绍,《规则》主要是限制网上书店的销售价格,对实体书店来说可能是个利好,不过据她估计,这对书店销售额的提升影响不大。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新华崇文连锁事业部市场营销部经理陈经理则说,打折是图书营销的常规行为,是市场行为,但有规范总比没有规范好;不同的书应该有不同的折扣,反对那种为打折而打折的做法,今后更应该在做好服务和开拓营销模式上下工夫。

  《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将何去何从?据有媒体报道,参与该规则的制定人之一、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黄国荣透露,虽然《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就应该执行,但它毕竟不是法律,主要靠行业自律。未来一段时日,他们将逐步下发相关执行文件,明确权责,并建立一些监督机构,以推动该《规则》的最终实施。

  各方声音

  “ 图书价格应该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武汉大学出版科学系副系主任徐丽芳说,目前的图书定价机制在很大层面上还是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并没有把出版作为一个等同于其他追逐利润的行业来看待。在民众的意识中,已经习惯于图书价格的低廉。在国外很多出版社制定书价的时候,是根据图书类型分开定价的,尽量使书价合理,而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出版社注意到这个问题。图书价格其实是一个意义深远的问题,一方面会影响出版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影响民众的阅读热情,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过高、过低的书价都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阅读风气。

  律师:违反了《反垄断法》

  律师雷刚则表示,按照《价格法》规定,定价政策有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规定,但行业协会定价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阻碍了网店之间的自由竞争,消费者利益直接受到损失。雷刚认为,只要网店不构成恶意倾销行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价格范围之内自定销售价格。

  大学教授:书业市场不成熟的表现

  “ 目前图书打折混乱现象实质上是整个书业市场不成熟的表现。”武汉大学教授吴永贵告诉记者,在很多国家,在严格的行业规范下贸然打折是要受到严格的行业制裁的。吴永贵说,20世纪上半叶,图书出版行业也曾出现过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状况,有关方面于1936年颁布过类似的行业规定,并得到了大多数商业协会的支持,但随后抗日战争爆发,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网友:超九成抵制图书限折

  图书限折规定一出台,就遭到了图书消费者,特别是习惯了在网上购书的网友们的广泛抵制。某图书论坛的网络调查显示,连日来,超过九成网友反对这一规定。

  这个论坛提供的一份在线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92.15%反对网上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赞同的仅有4%。

  有网友说:“现在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了,早已告别计划经济,卖书定价行为是企业自己的事。”

  还有网友说:“现在有些书动辄标价就将近百元,不但自己不打折,还要求网络书店抬高折扣,这是变相损害消费者利益。”

  “ 如果推行该规定,首先要让出版社制定的图书标价能被市场接受,或许首先需要打破其出书和为图书定价的垄断地位。”有位叫李清的博友认为,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须按标定实价销售,从表面上看是在为出版社和书店双方考虑,但这样的规定可能首先会让消费者在购书时却步——毕竟,现在很多新上市的书,尤其是精装套书的标价实在高得离谱。按标价而不打折卖书,书店当然能获得更高的单位利润,但如果总的销售额下降,这样的保护性规定仍将失去实际意义。

  记者 胡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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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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