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中国电影业已具备条件和金融资本对接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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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中国电影业已具备条件和金融资本对接
2010年01月29日 12: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9日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就 《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讲到,中国电影产业目前的发展态势已经具备了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条件。

  朱虹说,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电影人的共同努力,中国电影产业春华秋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电影产业如果要想再上新 台阶,真正成为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金融资本的介入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目前,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态势,已经具备了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条件。因此, 《指导意见》提出的“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其重点就是要抓住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改善电影产业的投资环境,促进金融资本与电影资源的对接。这里面有三层含义。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的措施。在这方面各地已经有了成功的探索和尝试,如招商银行投向电影《集结号》的摄制贷款50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分别投向电影《夜宴》和《功夫之王》的摄制贷款等。

  二是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投资电影,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发起组建各类电影投资公司,努力培育电影领域战略投资者。

  三是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如一些电影企业已经成功地利用电影的版权抵押,获得了银行的贷款支持。 同时,加大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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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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