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文化投入应有法律保障 兼顾城乡平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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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代表:文化投入应有法律保障 兼顾城乡平衡
2010年03月10日 15:54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中央财政投入不断增长并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带动了全国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但由于文化事业经费基数小、底子薄,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事业的发展需求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与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相比,文化投入的总量仍显不足,增长速度也相对缓慢。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文化系统人大代表詹福瑞、郑晓幸、杨飞云、沈铁梅等纷纷呼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使其增长速度至少不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同时,逐步提高文化事业投入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形成长效的文化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投入不足制约文化发展

  2008年,全国文化事业费248.04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仅为0.4%,远低于教育、科技、卫生经费所占比重;人均文化事业费仅为18.68元,是教育的1/36,卫生的1/11,科技的1/8.5。

  地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更加不容乐观。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化厅厅长郑晓幸告诉记者,去年四川省财政增长幅度为20.9%,但文化事业经费增长仅为8.2%。“国家的财政投入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投入资金足额到位。” 郑晓幸说,“有了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才能保证文化设施建成后持续运转。”

  投入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工作者的收入和待遇不尽如人意。”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川剧院院长沈铁梅说,“由于影视演员、歌星的收入不错,人们普遍觉得文艺工作者是高收入人群。其实这是一种假象,至少在舞台艺术领域,经费投入还远远不够,不少优秀人才因此流失。”

  沈铁梅说,目前在文化领域有限的资金更多地投向硬件设施建设,而人才培养等软件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院长杨飞云认为,对文化的投入要“软硬兼施”,否则会顾此失彼,无法发挥文化应有的功能。

  文化投入应有法律保障

  “目前,一些省级图书馆的购书经费少得可怜,相当一部分县市级图书馆基本上没有购书经费。文化资源如此贫瘠,怎么能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呢?”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詹福瑞说。他认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固然有重视程度不够等主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文化投入无法可依。

  詹福瑞援引前不久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规定说,教育经费之所以能够落实,是因为有“2012年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这样的硬性规定,而文化事业就没有这样的依据。他建议进一步加快《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的立法步伐,让文化建设有法可依。

  郑晓幸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保障文化设施运转的相关政策法规,在运行机制、经费投入、人员配备、活动开展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避免“拆了建”“建了拆”的恶性循环。

  文化投入要兼顾城乡平衡

  2008年,各级财政对农村文化的投入共计62.5亿元,仅占全国文化事业费的25.2%。代表们因此提出:“文化投入不仅要‘软硬兼施’,还要兼顾城乡平衡。”郑晓幸说,有的地方只注重城市文化建设,不重视农村文化投入,导致农村文化设施负债运转,甚至不具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条件。“只看重城市文化‘窗口’建设,不注重农村文化‘后檐’维修,就保障不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郑晓幸建议,在经费投入、项目建设、队伍建设、人员编制等方面,要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对贫困地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可予以全额补助。要让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更多地流向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做到合理配置和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 马子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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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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