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照说因为鲁迅第二天早晨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鲁迅即便没有拜老台门,依照老例,新婚第二天也还是有许多繁琐的仪式:
首先是“送子”,天甫破晓,新娘盥洗完毕,吹手站在门外唱吉词,老嫚把一对木制的红衣绿裤的小人儿端进来,摆放在新娘床上,说:“官官来了。”一面向新娘道喜,讨赏封。
一起吃饭,自然也只是一个仪式而已。之后要“上庙”,新夫妇坐着轿,老嫂、吹手跟在轿后,先到当坊“土谷祠”参拜,照例还要再到宗祠去参拜祖先。
当天上午要“拜三朝”,在大厅里供两桌十碗头的羹饭,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后,新郎新娘并肩而拜。然后“行相见礼”,依次按辈分拜族中长辈,与平辈彼此行礼,最后接受小辈的拜礼。
新婚夫妇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门”,亦叫“转郎”,新夫妇往女家回门,在老嫂、吹手的簇拥下,坐轿来到女家,至大厅拜女家祖先,参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后,还要请新郎进入内房,坐在岳母身旁听她致照例的“八句头”,八句头说完后新夫妇才辞别上轿。
鲁迅“回门”一事,朱家房客陈文焕曾回忆道:“我10岁光景,听一个名叫刘和尚的泥水作讲起,说:‘朱家姑爷来回门,没有辫子的,大家很好奇,我也赶去看热闹。’”刘和尚讲的“朱家姑爷”就是鲁迅,在当时剪掉辫子简直是特大号新闻,因此引来不少围观者看热闹。
虽然鲁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这一系列麻烦的仪式,可是新婚燕尔他却做得很决绝,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的房中。我们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发生了什么,鲁迅为什么会这么失望。对此,周建人的解释是因为朱安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极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忆,朱安拒绝读书、放足,这都事先告知过远在日本的鲁迅,他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从照片来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
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鲁迅的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许多人引用,以证明他对朱安确实毫无感情,只有供养的义务。
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族)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礼物”的接受者。据孙伏园说,鲁迅虽然当新郎,穿靴,穿袍,戴红缨帽子,一切都照办。但那时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结婚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的。”很明显,鲁迅将朱安仅仅视为一件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那么就随便他怎么安置这件礼物了。从这一点说,他还是个主动者。
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总能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本文摘自《我也是鲁迅的遗物 朱安传》
我也是鲁迅的遗物 朱安传 乔丽华 著 定价: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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