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部门今起受理“农转城”申请——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重庆公安部门今起受理“农转城”申请

2010年08月01日 2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网新重庆8月1日电 (记者 郭晋嘉)《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今天,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1日上午8点30分,该市所有派出所已开始受理户口“农转城”的申请。

  “现在的政策真是太好了!我们既没相应的文凭、房子面积又不够,却能轻易由‘农民’变为主城区‘居民’,孩子上学缴了5年的赞助费终于可以免啦 。”今日下午,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派出所户籍制度改革农转非办理窗口前,来自重庆长寿区的曲某异常兴奋。

  曲某在重庆主城南岸区做了几年副食店生意,又在南岸区买了套30多平方米的住房,但因为面积太小,自己又只有小学文凭,一直无法将自己的户口由长寿转到南岸。几天前从报纸上获得消息后,他特地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前来咨询,正在接待市民的王所长告诉他,他符合“农转城”申请条件,很快他就可以转为城镇户口了。

  根据《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规定,重庆主城九区,凡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均具有稳定合法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对于远郊31个区县的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务工经商三年以上;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均具有稳定合法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此外,可登记为城镇居民的还有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农村籍五保对象以及该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等。

  重庆警方称,符合条件、自愿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村居民现在带上相关材料均可到该市各个派出所登记申请办理户口“农转城”。派出所将从1日起受理户口“农转城”申请,从15日开始正式办理。在办理户口迁移时,申请人只需带上入户申请书,本人以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还有其他规定转户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完

参与互动(0)
【编辑:宋方灿】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