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交警“包年罚款”续:相关责任人受处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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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交警“包年罚款”续: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2010年09月03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9月3日电(何柳斌)江西乐平交警被爆“包年罚款”已近半个月,9月3日晚间,中新网记者从江西乐平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乐平市委、市政府日前对该市交警大队违规罚款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认真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

  据介绍,乐平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如下处理:给予乐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立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交警大队教导员张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林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汪水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胡一波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市交警大队民警洪巍、刘显峰、吕红东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责成市交警大队班子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责成市交警大队退还所有违规罚款(已退回);责成市交警大队在全体干警中认真开展教育整改活动,认真查摆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完善执法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乐平市委、市政府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集中四个月时间,在全市所有执法部门认真开展“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目前,乐平已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下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加大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执法问题,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另据了解,景德镇市公安局也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对全体民警进行法制教育,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和检查处罚程序;并认真落实公安部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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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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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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