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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与深圳签署共建“公交都市”示范市框架协议

2010年11月12日 01: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深圳11月11日电 (郑小红 许觉辉 刘洪韬)国家交通运输部今后将加大对深圳“公交都市”建设的指导和支持。11日,交通运输部和深圳市政府在深圳签署共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商定共同推动深圳“公交都市”建设。

  根据该《协议》,交通运输部将推动深圳重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鼓励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更新使用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并创造条件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并安排深圳在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方面先行先试;将深圳作为首批“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联合深入开展相关示范工程建设,为探索建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相关制度、标准和体制、机制奠定基础。

  据了解,到2015年,深圳将基本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公交都市”,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市交通拥堵和乘车拥挤状况明显缓解。城市公共交通结构优化升级,公共交通平均出行时间基本控制在30分钟以内,基本实现乘客“5分钟换乘、500米上车”;碳排放总量降低3-5%。力争到2020年,公交出行分担率为75%以上,全面碳排放总量降低15-20%。

  目前,深圳城市中心区半径拓展至40公里以上和“三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为建设“公交都市”创造了有利的城市形态布局;实际居住总人口超过1200万,属特大型城市,日均公交出行量超过650万人次,为建设“公交都市”提供了巨大的运输需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实行“一城一交”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为建设“公交都市”创造了坚实的体制基础;网络化运营的轨道交通、较高覆盖率的常规公交和干支衔接的道路网络,为建设“公交都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签约仪式上说,根据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全面加快深圳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将更好地使交通运输服务于经济特区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此次签订《框架协议》,也是探索部与地方合作共建的一种有益尝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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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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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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