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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消防“利剑”行动4人非法私售汽油被行拘

2010年11月13日 01: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海口11月12日电(林宇?张俊磊)记者从海口市公安消防局获悉,自11月5日起,该局集中开展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利剑行动”,采取强硬措施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其中,秀英区有4人因非法买卖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被行政拘留。

  据介绍,11月5日17点许,秀英消防大队与永兴派出所在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在永兴镇永兴墟145公里处有人私自买卖汽油,执法人员当场抓获非法买卖汽油的王某,并扣押私售的汽油。

  8日上午10点许,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东山镇琼东路一的小卖店内摆放着21个容量为1.2L的塑料瓶,每个瓶子内均盛装有93#汽油。经调查该店属无证储存、买卖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检查过程中,仍有群众到店内购买汽油,执法人员立即当场进行制止,并向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应到正规的加油站加油,不要贪小便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次日上午10点30分,执法人员又在西秀镇丰盈集市抓获一非法买卖汽油窝点,并现场扣押汽油40升。

  经调查取证,黑窝点所销售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均是当事人从附近加油站购买后,分装在1公斤左右容量的塑料瓶中,再以每瓶10元的价格销售给其他人。目前,各派出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对非法买卖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者王某等4人进行行政拘留。

  “汽油属于危险易燃物品,不宜在公共场所放置甚至私售,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断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和告诫,私自售卖散装汽油的行为十分危险,需要具备严格的消防安全条件方可操作,而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否则一旦操作不当或遇明火、高温都会酿成起火爆炸的恶性事故,希望市民遇到此类违法现象时,及时拨打110和119举报。

  据统计,11月5日至11日期间,海口全市共清查社会单位751家,临时查封和关停10家,行政拘留7人,罚款27.25万元,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476处,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401处,并有效消除了一大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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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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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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