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1月17日电 (记者 詹托荣)记者17日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福建将以区为单位,组织街(镇)在辖区范围内选取1至2处次要路段,在规定的时段、范围内,疏导引导背扛肩挑的菜农,在城区划地摆放,规范经营。
此外,福建还将加大对擦鞋、维修等便民类服务点的扶持,除主干道外,每个路段设立1至2个便民服务点,每个服务点,可有多种服务项目共存,合理调配,最大程度方便市民群众。同时,在一些背街小巷以及社区和新村楼院内,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经属地街(镇)同意,允许摊点有序经营。
当天,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尧在此间一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上述信息。李尧表示,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是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促进就业、保障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李尧介绍说,福建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于近日连续下发二个文件:一是会同福建省经贸委、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的意见》,二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着重部署了从执法理念、管理方式、文明执法等几个方面。
根据下发的意见和通知,福建各级各部门在对流动摊贩管理中,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对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管理过程中,要多从群众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对群众赖以生存的摊点,采取“管”“疏”结合的办法,划定设摊地段,进行规范管理,不能简单的取缔。
福建各部门在对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管理中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法,不得超越法律规定;又要在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承受的基础上加强流动摊贩管理,体现人文关怀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区分不规范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一方面对违法经营、危害百姓健康的要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对不规范经营的,要注重人性化执法,更多地采取教育、告诫、劝导的办法,禁止超越法律规定权限,采取没收、毁坏流动摊贩财物等野蛮执法行为,寓服务于管理。
意见和通知规定,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粗暴执法、越权执法、作风散慢,多次教育不改的执法人员要坚决从执法岗位上淘汰下来,作待岗学习、转岗或清退处理。
据了解,福建将在不影响交通、市容、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按照定点合理、明确品种、控制数量、定期检查、设立标志,严控时间、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大、加快市区街头巷尾早市、便民服务点的设立,为市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便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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