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1月22日电 (冯志军)22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甘肃官方出台的《甘肃省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核查办法》进行了解读。这部《办法》旨在不断提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称,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发布的规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办法。
随着甘肃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国有企业在破产、重组、转让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中,大量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审核、决算审计等工作需要社会审计机构客观、公证执业,为政府和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
甘肃省审计厅副厅长成荣生称,由于目前的审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依然有不如实反映被审计评估事项,甚至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审计评估报告等情况的出现,这迫切需要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对核查工作的职责、范围、主要内容以及核查结果的利用和工作纪律做出规定。
据了解,本《办法》将以甘肃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甘肃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验资、评估等相关报告的业务质量进行核查。主要包括:评估报告是否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被审计事项的情况;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重大问题是否进行披露和发表审计意见;执业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符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规定。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在会上介绍,《办法》明确了审计机关为核查主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其完成核查工作;完善了核查程序,规范了核查方式以及强化了核查纪律,要求专门的核查组组员不得少于二人。同时,《办法》还针对核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
曾施霖表示,《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实现甘肃省社会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社会审计机构规范执业,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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